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一、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演变

(一)《担保法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权击破后设租赁

关于抵押权与租赁关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担保法解释》”)予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66条第1款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该款意思是对于“抵押权设定在先,而出租在后”之情形,受让人在取得抵押物所有权后(如通过拍卖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人),不论租赁期间是否届满,均可任意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担保法解释》效力属于司法解释,而该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排除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的适用,因此曾一度受到质疑。

(二)《拍卖规定》第31条第2款态度转变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简称“《拍卖规定》”)第31条第2款规定:“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该规定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观点有所不同,两者分别从程序与实体角度对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进行规定。《拍卖规定》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是法院应当如何处置租赁权与抵押权冲突,《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的是抵押物受让人是否受租赁约束。根据《拍卖规定》第31条第2款规定,法院的强制拍卖不会导致拍卖财产上租赁权和其他用益物权等权利负担消灭,当且仅当租赁权等权利的继续存续会影响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时,人民法院应除去之。按照该规定,若后设租赁权的存在并不影响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的,人民法院不应除去之,意味着抵押物受让人仍然有可能受租赁权约束。

(三)《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规定抵押权击破后设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租赁合同解释》”)亦对抵押权与后设租赁权的关系作出了规定。该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抵押权可以绝对击破后设租赁,即使租赁权的存在对抵押权的实现没有任何影响,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就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受让人有权不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笔者认为《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的立场与《担保法解释》第66条立场一致。

(四)《异议复议规定》第27条继续保护可对抗案外人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于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异议复议规定》”)。《异议复议规定》第27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规定并未明确什么情况下抵押权能够击破后设租赁,但是却明确了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所享有的抵押权若能对抗承租人的,则人民法院对承租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

二、地方法院就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所出台的司法文件

(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4条第1款认为,买受人未经担保权人同意将抵押房产出租的,可认定租赁合同有效,但担保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的租赁权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该文件是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作的规定,买受人即为预购商品房的权利人,也是所谓的抵押人,而担保权人即为抵押权人(或预告抵押登记之抵押权人)。根据这一意见,抵押权可以击破后设租。

(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文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非住宅房屋时案外人主张租赁权的若干问题解答》在解答“抵押权设立后承租房屋的案外人以被执行人出租房屋时未告知抵押情况等为由,主张实现抵押权不得影响其租赁权,如何处理”的问题时答复:

抵押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此外,房屋出租人负有向承租人告知房屋抵押情况的义务。《担保法解释》第六十六条亦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故在题述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将案涉房屋上的租赁权涤除后再依法拍卖。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我国司法解释当中关于抵押权的问题是存在着一个变化的过程的。在这里小编也把具体的变化都给大家列出来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6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担保法解释关于租赁和抵押的相互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司法问题的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时,抵押实现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开设赌场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1、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开设赌场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开设赌场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设备融资租赁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备融资租赁定义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政策的产物。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1981年4月
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分类
1、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回租融资租赁
回租租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回租租赁的优点在于:一是承租人既拥有原来设备的使用权,又能获得一笔资金;二是由于所有权不归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根据需要决定续租还是停租,从而提高承租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三是回租租赁后,使用权没有改变,承租人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很熟悉,可以节省时间和培训费用。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把资金用活,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回租租赁业务主要用于已使用过的设备。
3、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融资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
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电子商务租赁即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
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
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5、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其他还包括返还式租赁,又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融资转租赁,又称转融资租赁等。
6、经营性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7、国际融资转租赁
租赁公司若从其他租赁公司融资租入的租赁物件,再转租给下一个承租人,这种业务方式叫融资转租赁,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转租赁的另一功能就是解决跨境租赁的法律和操作程序问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开设赌场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开设赌场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名词解释,关于房产抵押,房产抵押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比较专业的名词,如档案保管号、房屋规划用途、履行期限等等。那么,你知道这些专业的名词都是什么意思吗律师搜集有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这方面的知识。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 (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档案保管号:即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保管号; (6)合同备案号:预购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号;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本次抵押面积:即此次抵押面积; (9)房屋规划用途:即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设计用途; (10)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11)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12)担保范围:即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另外,申请表中还需附上申请人承诺,内容如下:申请人承诺:以上申请内容属实,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抵押房屋无权属争议,表中填写内容均未擅自涂改(若有涂改需经双方签章确认)。当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双方仍然同意设立抵押权登记: 1、本宗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 2、所在建筑物已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 3、本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双方承诺:申请内容若有不实,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行承担。在阅读完上文后,相信你已经知道,在房屋抵押登记过程中的那些专业名词都是什么意思了吧。实践中,当事人进行房屋抵押贷款登记的,必须要实现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登记。更多相关知识,欢迎你到律师网站进行详细了解。延伸阅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抵押登记的相关名词解释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的相关名词解释:1、抵押权人:即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3、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抵押权与后设租赁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