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公积金作为固有资产是专款专用的,有个别比较不负责任的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处于盈亏的状态之下,可能想要使用公司的公积金来为自己弥补亏损,这一点在我们公司法当中专门进行了限制,并且公司法当中规定的公积金的内容还比较多。那么,公司法公积金所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公积金所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法定公积金
1、法条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法条要点:
(1)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法定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在公司亏损或者未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分配当年利润的,各股东须将所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二、任意公积金
1、法条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2、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
任意公积金就是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据股东会决议按比例提取。因为公司的公积金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及扩大经营的储备金,储备金的提存多少,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属于公司自治范畴。
三、资本公积金
1、资本公积金的含义:
资本公积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资本公积是一种准资本或资本的储备形式,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转为资本。
2、资本公积金要点:
(1)本质上属于资本的范畴。资本公积金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 。即资本公积金从形成来源看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转化而来。
(2)资本公积金的构成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
二是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资本公积金的不同来源反映在会计科目上表现为:“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
3、资本公积金的分类:
按其来源和用途可分为一般项目、准备项目和特殊项目 。
一般项目中的“资本(或股本)溢价”主要用于转增资本,这也是资本公积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准备项目,如股权投资准备、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等准备项目,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实现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特殊项目主要是企业改制兼并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资本公积,一般有特殊的规定。
4、资本公积金的特点:
(1)因此,资本公积金从本质上讲属于资本的范畴。通常被视为企业的永久性资本,不得任意支付给股东,一般只有在企业清算时,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才能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投资者。
(2)资本公积金还起着巩固公司财产基础、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信用、维持资本完整等作用,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由此可见,公司法公积金所指的具体内容是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这三个方面的。公司的公积金一般都是归财务部门严格管理的,对不同性质的公积金在提取和使用的时候都要有着专门的手续,就算是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提取的具体比例都是要由股东大会一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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