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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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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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起草劳动合同书(当然用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更规范。2、对劳动合同必备条件双方应协商一致,然后填写(一式二份,下同。3、双方签字、盖章(劳动都按手印。4、用人单位和劳动都各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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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实这个过程中都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当然因为当事人的角度不同,也就意味着要注意的地方不同。而除此之外,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也有一定的流程要求,那么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如有的劳动合同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旷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属于内容违法而无效的条款。对此,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起草劳动合同书(当然用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更规范)。

(二)对劳动合同必备条件双方应协商一致,然后填写(一式二份,下同)。

(三)双方签字、盖章(劳动都按手印)。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都各拿一份。

综合上文的分析,大家应该知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了吧。首先要知道一点,就是法律中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严格的时间规定,另外在采取的形式上面也有明确要求,即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只能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只是口头上订立的话,则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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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你的国企签订的合同问题的解答
国企正式职工是指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签订劳动合同时,由人事专员按以下流程进行: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查验新入职员工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前要求其提供与前用人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3)对于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前可以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
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
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签订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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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企正式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国有企业的,听说要签订劳动合同了。
[律师回复]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5、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
6、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签署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如下: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①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受理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和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办理调整手续,手续费50元/人,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截止时间为次年6月30日。
③毕业生办理就业调整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A 原就业报到证
B 以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须出具原就业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
C 现已落实单位的,须出具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就业协议书,或是就业单位出具的,并经上级就业工作部门审核同意的书面接收意见。
④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如落实新用人单位,可凭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解除协议证明,向招生就业办申请换发新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允许换1次),改派由学生自行到省教育厅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六)各类证件遗失怎么办?
毕业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学位证书遗失:本证遗失不补,学校给予出具证明。
户口迁移证遗失:向发证户籍中心挂失,并补办。
就业协议书遗失:登报申明作废,携带报纸及系审核同意的书面材料到招生就业办补办。(指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我们公司成立没多久,很多事情都没有理顺,我想了解一下企业的合同签订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去跑哪些政府部门呢?
[律师回复] 您好,合同签订审批的话合同会审流程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合同的会审程序,提高合同的会审效率,降低公司在合同中的不良风险,进而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对合同经办人员起草的业务合同、外来合同的会审。 本暂行办法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之后、签订之前,由合同涉及的各个专业部门根据《合同文件会审表》中审阅流程对合同进行审核的过程。合同会审采用以下流程:
1、由合同经办人员起草合同,后由经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业务事宜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部门经理、部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法务人员。
2、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存在错误的,法务人员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法律意见,后交还经办人员修改;审核无误的,法务人员在《合同文件会审表》签字,并交换至经办人员。
3、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合同具体涉及的部门,由该部门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应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意见,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错误;审核无误的,由具体涉及部门的经理、部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并交还至经办人员。
4、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对合同中有关财务的事宜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应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法意见,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错误;审核无误的,由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
5、合同经办人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修改;审核无误的,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 对合同进行审核的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合同进行审核。签名需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盖章、他人代签。 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会审流程,将合同交于审核人员时必须附带《合同文件会审表》。合同经办人不得随意更改合同会审流程的顺序。 合同审核人员,审核前应检查己环节之前的各个环节审核人签名是否完备。没有附随《合同文件会审表》、己环节之前缺漏签名的,审核人员有权拒绝对合同进行审核,同时拒绝签字。但是,特殊情况下应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经办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会审表》注明特殊情况的具体事宜。 《合同文件会审表》经所有审核人员签字完毕后,由合同经办人所在部门保留原件,法务人员保留复印件(经办人员须签名)。 本暂行办法第七条中的特殊情况,指审核人员因出差、请假等原因不在公司,并且自需审核之日期2天内无法对合同进行审核。 本暂行办法有效期至上级单位发布正式制度之日。
本暂行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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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3、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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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的流程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
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8. 新股东会决议
9.其它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是一个大学毕业生,刚刚找到了一份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约部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 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经济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 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销售部负责审核销售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 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 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
6、数量、质量;
7、价款(合同标的计价方法、标的款支付方式) ;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
10、生效、实效条件;1
1、争议解决的方法;1
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1
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1
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1
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 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设计、工程、营销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3、合约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款支 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约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
以上就是对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的解释,望采纳。
你好,我们公司的合同都是由我来管的,我想问问企业间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些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合同会审流程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合同的会审程序,提高合同的会审效率,降低公司在合同中的不良风险,进而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对合同经办人员起草的业务合同、外来合同的会审。 本暂行办法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之后、签订之前,由合同涉及的各个专业部门根据《合同文件会审表》中审阅流程对合同进行审核的过程。合同会审采用以下流程:
1、由合同经办人员起草合同,后由经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对合同中所涉及的业务事宜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审核无误的,经办人员、部门经理、部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法务人员。
2、法务人员在收到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存在错误的,法务人员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法律意见,后交还经办人员修改;审核无误的,法务人员在《合同文件会审表》签字,并交换至经办人员。
3、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合同具体涉及的部门,由该部门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应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意见,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错误;审核无误的,由具体涉及部门的经理、部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并交还至经办人员。
4、合同经办人员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对合同中有关财务的事宜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应对错误进行标注并在《合同文件会审表》填写法意见,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修改错误;审核无误的,由财务部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
5、合同经办人将合同以及《合同文件会审表》送至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对合同进行审核。存在错误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修改;审核无误的,总经理在《合同文件会审表》中签字。 对合同进行审核的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合同进行审核。签名需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盖章、他人代签。 合同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会审流程,将合同交于审核人员时必须附带《合同文件会审表》。合同经办人不得随意更改合同会审流程的顺序。 合同审核人员,审核前应检查己环节之前的各个环节审核人签名是否完备。没有附随《合同文件会审表》、己环节之前缺漏签名的,审核人员有权拒绝对合同进行审核,同时拒绝签字。但是,特殊情况下应对合同进行审核,合同经办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会审表》注明特殊情况的具体事宜。 《合同文件会审表》经所有审核人员签字完毕后,由合同经办人所在部门保留原件,法务人员保留复印件(经办人员须签名)。 本暂行办法第七条中的特殊情况,指审核人员因出差、请假等原因不在公司,并且自需审核之日期2天内无法对合同进行审核。 本暂行办法有效期至上级单位发布正式制度之日。
本暂行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就是对问题企业间合同签订流程有一些什么 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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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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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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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业务原因要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次是头一回签订,对于流程不是很清楚,所以,在此求教诸位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和该注意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如果你要签订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的话,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设领域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由工程总承包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二
劳动合同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无明确合同终止时间和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三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四
用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在农民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必须按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测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五
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的计算方式,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工资的,不得低于较低工资标准,并明确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
签建筑施工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六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协商一致,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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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公司现在因为公司的财务经济困难,已经申请了破产了,企业破产重整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
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
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
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
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
五、企业破产重整流程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外国企业注销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具体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1)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2)《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合伙企业解散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1.解散事由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 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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