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通常是可以终止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单位不得终止合同,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若单位终止合同,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通常会自然终止。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应提前通知劳动者。
首先,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双方应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用人单位要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再者,若涉及工资结算、加班费等劳动报酬问题,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最后,劳动者应注意自身权益保护,如对补偿金额等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签有补偿吗
这需分情况来看。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单位不续签,应支付3×5000=15000元补偿。
在探讨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合同吗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情况。若单位终止合同,需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另外,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即使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随意终止。要是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合同到期也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若你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补偿标准、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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