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而言,肯定是要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对双方的利益才能有所保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有些时候签订的却属于劳务合同。那这个签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有哪些呢?其实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也清楚签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主要包括了5个方面,其实虽然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但因为具体的情况不同,就出现了有些签订劳动合同,而有些却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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