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确保合同能够成立,否则,如果合同不成立,则自然不会产生一系列的合同法律关系。具体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怎样才能够成立呢?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还需要对合同成立的问题进行举证,那么能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
一、合同怎样才能够成立
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存在两个以上主体,即缔约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缔约主体必须具备民法要求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主体数量和主体的缔约能力,很容易就可以证明,也很少有人以此为由来否认合同的存在,难点就在于如何证明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据以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是极为有限的。
从合同缔约过程来看,当事人往往采取要约与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要约即希望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此意思表示作出之后就要受到其约束;承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做出承诺合同即达成。因此采取要约承诺订立合同的,证明合同的成立亦可从证明要约承诺的发出角度入手。意思表示的作出可以书面通知、口头言辞或者行为等方式作出,《合同法》13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是故,要约承诺实际上既可以通知、书面形式、口头言辞作出,亦可以行为方式作出,只要举示出证据证明要约到达对方,对方承诺到达,也能达到证明合同成立的目的。
从合同的形式来说,合同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合同成立的形式不受书面与否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证明合同成立也可以从证明对方接受己方履行主要义务的角度入手。
二、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有哪些
(1)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如: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证据,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被对方接受的证据。
(2)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约定要签订确认书的,确认书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
(4)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己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证据也可以间接证明合同成立,如: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对账函、发票等凭证。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合同法律关系中,会涉及到合同的成立以及生效的问题,而要想合同成立,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资料,避免日后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时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如果您对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存在疑问,建议您向专业的合同律师咨询解决,以更好地收集有效的合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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