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挺关注的一个话题,是在试用期有代通知金吗?大家都知道,劳动者在试用期是不稳定的,是随时有可能被公司解雇的。可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会不会支付代通知金却很少有人了解。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代通知金的出现其实质就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可是,对试用期的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是可以根据其工作表现随时辞退他的。那么,试用期的劳动者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显然试用期的劳动者并不完全满足以上三种情形,所以试用期并不会有代通知金。
当然,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三、那么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总之,劳动是我国公民应有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人都有劳动的权利,并依法通过劳动取得报酬,我国法律保障每一位合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在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合法的权益的。所以在试用期有代通知金吗这个问题想必大家一定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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