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受伤职工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不愿意为劳动者申请。这种情况下,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什么?

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的受伤职工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有些用人单位因为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因此不愿意为劳动者申请。这种情况下,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工伤申请流程有哪些?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企业及个人工伤保险参保办理程序

(一)参保单位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审核单位缴费人员花名册

3、确认参保单位缴费额

4、建立帐户

(二)个人参保

1、首次参保提供职工和户籍证明材料

2、事业人员提供远岗位单位证明和《个人帐户清单》

3、填写缴费申请表

4、建立个人帐户

三、农民工能否参见工伤保险

农民工能够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提交之后,社保相关机构会进行受理,受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您本身有关于工伤待遇的纠纷,情况比较复杂,欢迎联系本站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1****1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2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流程
第一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申请条件: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制度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同时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获得救济,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得到了医疗待遇或者伤残待遇,其家庭基本生活也能得以维持。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内容完全不同,他们分别对保障的内容不一样,一个是工伤险种里的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费用等,而伤残类别里的是包括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各自承担的比例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二)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制度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同时保障了工伤职工及家属获得救济,职工遭受了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得到了医疗待遇或者伤残待遇,其家庭基本生活也能得以维持。
工伤待遇及伤残待遇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两者的内容完全不同,他们分别对保障的内容不一样,一个是工伤险种里的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安装费用等,而伤残类别里的是包括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各自承担的比例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申报范围是什么?
工伤待遇申报范围是在工作期间遭遇了工伤事故后,都是可以进行工伤待遇申报的。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六级伤残军人的待遇和医疗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残疾军人的优待是较多的:
1、抚恤金待遇:我国大部分省市是执行民政部标准抚恤金的,就是2014年10月起的民政部新标准(底线标准)。恤金标准在沿海省市还有不同方式的增加,比如上海就有高达增加70%的增幅抚恤金,而广东、北京、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对于下岗、无业、农村等没有经济收入的残疾军人另外发放与抚恤金不下上下的优待金(一旦有了职业和养老金收入就会取消的),上海、厦门有自己的抚恤金标准标准;
2、不管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只要持证就可以在境内半价优惠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免费乘坐市内(含郊区)的公交地铁等交通设施。
3、风景区景点门票的优惠,只有一些著名的景点如黄山、欢乐谷、九寨沟等只有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可以免票,七级以下的残疾军人只有半价优惠。
4、剧院、院门票优惠是不分级别的,残疾军人可以半价优惠。
5、医疗保障的问题对于六级以上残疾军人明确国家保障的,但是各省市也有相当大的差别,比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就是全免费的门诊和住院保障。七级以下就是一般的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但是对于医保自费段的费用,大部分的省市予以一年几百元的专用补贴,也有没有任何关照的,也有给与报销50-70%的(上海、北京等)。
6、大部分省市规定对于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自己允许生育二胎,小部分省市只有五级残疾军人才能生育二胎。一级残疾军人那是没有问题的。
7、至于在与企业的待遇,那么就是旧伤复发的病假作为工伤待遇,即不扣除工资和奖金。如果你乐意的可以到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去看看就知道具体的信息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待遇申报晚了怎么办?
工伤待遇申报晚了的情况下,可以由工伤的职工或者亲属在工伤鉴定完成后的一年内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具体的工伤待遇标准应当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并结合工伤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受了工伤,他想知道一下关于工伤待遇退休还有什么待遇吗,希望能给我们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的认定范围是怎样的呢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申报期限是多久
工伤待遇的申报期限是一年,这一年之内员工要做的事情是申请工伤认定,有必要的话工伤认定完了之后还有工伤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工伤鉴定书之后,就要开始准备申请工伤待遇了,工伤待遇一部分是像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还有一部分是向公司索要。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法规 > 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