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用人单位确定雇佣关系时,我们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障自身利益。但是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当期限到达用人单位不再续签时,这就涉及到本文法律要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合同到期补偿如何规定方面的知识。
一、关于合同到期补偿如何规定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以下就是关于合同到期补偿如何规定。
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2、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
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3、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来保障被雇佣人的生活,以及利益。这在我国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关于合同到期补偿如何这一问题,小编也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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