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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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普通老百姓是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1、主动公开。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
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对于烟台市民来说,征地拆迁、公共设施建设、水电费调整等都和自身利益有关,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可以减少误解。目前,烟台市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那么,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

一、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并符合该信息特点的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公开;尚未设立政府网站的,应当通过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政府网站公开。

市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在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编制完成或者更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交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

市和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当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制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划、计划等,应当及时在政府公报上全文登载。政府公报通过指定的地点免费向公众发放,并在当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和行政服务大厅免费供公众查阅。

二、如何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力度。认真研究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和今年政务公开要点新增、变化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落实到我市的考核实施方案中。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奖优罚劣、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增强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实效性。

2、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制定发布的有关规定,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整合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资源,打造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3、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理顺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推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将评估结果要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烟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两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内的信息,政府应该在信息形成后一个月内对外公布,主要途径有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图书馆及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市民想了解更多信息,也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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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做一个关于重庆市工资标准调查的分析报告, 需要了解重庆市最低加班工资的相关信息, 与之相关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计算的相关方法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lt;工资支付暂行规定gt;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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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外地人在烟台交的生育保险能报销吗
[律师回复] 男方可以报销生育险: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4、《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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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工伤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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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病退和正式退休对应的退休工资的区别是:  前者是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关的退休工资,正式退休工资是社保局支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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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赔偿是指员工因工受到的人身伤害,暂时无法继续工作,需要得到的一种补偿与救济。这也是对受害者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障。那么烟台二级工伤赔偿则为具体工资乘22个月,这是一次性的补偿,如果无法一次性付清,可以考虑按月进行赔偿,则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具体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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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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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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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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