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施工之前,工程的发包人要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承包方。双方谈好各项条件后,户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这份合同对施工双方很重要,要写清工期、工程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那么,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承包合同的生效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以,一般的承包合同,订立日期是双方签字之日起,签字有前后顺序的,以后一顺序为准,合同的生效日期一般是成立时生效,附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综上所述,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方,他们是工程建设中主要参与者。在没有特别情况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的日期就是合同签订之日,这也是大部分合同生效的日期。合同生效还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比如合同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并且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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