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租房定金 不租了能退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实施)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2、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租房时,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二、租房定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在租房子时候交的租房定金,是指租赁双方为担保租房交易的履行,由租客交付给出房东的担保资金,并在实际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定金交付后,租客发生违约,则其交付的定金将不予返还。而如果房东发生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已交付的定金,这就是所谓的定金罚则。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目的是保障相应债务的履行。
2、房东和租客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上签字,并发生定金,押金或租金,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定金也就有法律效力。如果租赁合同不成立的话,那么租房定金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是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三、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自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租客在正常情况下突然之间决定不租了,那么房东对于定金是不会退回的。不过有些时候,如果房东跟租客之间能够协商好,有些房东本人可能也会结合实际情况将定金退还给当事人的,但是如果说房东坚决不退也并不违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