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的更新,生活水平也是逐渐的提高,人们也加快了生活的脚步,年轻人也基本上都出来工作了,在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事假和病假,那我们应该怎么向老板说呢,那就一定要了解一下新劳动法病假手续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新劳动法病假手续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最新劳动法中对于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新劳动法病假手续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首先我们在进入一家企业或者一家单位的时候一定要签一份劳动合同,在进入企业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所有的条款,以免到时候出现对自己利益有损害的事情,我们依法做事,法律无处不在的保护着我们的权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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