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最新修订 | 2024-06-0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工资发放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职工有保险的情况,另一种是没有保险的情况。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本来处于弱势而再加上了工伤的情节时就更加需要单位对其进行特殊的待遇,尤其时在相关赔偿工资发放的问题上应该合理地高于一般的受伤职工,这样才能够保障单位履行了其对女性职工的保护义务。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工资发放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职工有保险的情况,另一种是没有保险的情况。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最少可以休140天(最多可以休170天)。也就是在140天的产假中,她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虽然是因为生育而休假没有工作,但是同样享受到了工作时期的工资待遇。

缴纳生育保险的,又社保发生育津贴,单位不用再另行发放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 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承担相关待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应当按以下规定赔偿

1: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

2;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发放。

3: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女性职工在生理上的确比男性职工要难以承受外界的伤害而且再加上处于孕期就必须对其进行更加高标准的工资待遇,如果现实中有单位为了逃避赔偿的责任而将女性职工辞退引发了纠纷请直接委托律师诉讼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一键咨询
  • 136****1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4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赔偿法规·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52****670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360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93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与病假工资待遇有什么区别?
工伤的赔偿要大于病假的工资待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中受伤,那么单位应当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那么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产假待遇2025年工资发放待遇
10w+浏览2024-10-23
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10w+浏览2024-02-23
探亲假工资待遇的发放
10w+浏览2024-10-28
武汉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发放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br/>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br/>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br/>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br/>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br/>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br/>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br/>1、生育津贴<br/>2、生育医疗费用<br/>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br/>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br/>一、产前假<br/>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br/>二、产假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r/>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br/>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br/>扩展资料:<br/>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br/>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br/>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br/>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br/>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育时间。<br/>【法律依据】<br/>《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br/>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r/>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br/>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br/>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21浏览
探亲假奖金待遇的发放
10w+浏览2024-10-31
武汉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发放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武汉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发放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br/>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br/>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br/>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br/>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br/>产假工资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br/>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br/>1、生育津贴<br/>2、生育医疗费用<br/>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br/>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br/>一、产前假<br/>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br/>二、产假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r/>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br/>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br/>扩展资料:<br/>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br/>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br/>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br/>3、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br/>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育时间。<br/>【法律依据】<br/>《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br/>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br/>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br/>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br/>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17浏览
60天产假待遇如何发放
10w+浏览2024-11-2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法规 > 工伤与产假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2****319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8****64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185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