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郑捷峰律师作为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各类案件中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高效的争议解决能力。此次在企业未缴社保,员工因病无法报销医疗待遇损失的案件中,郑捷峰律师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确认约定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郑捷峰律师指出,企业与员工达成的放弃缴纳社保约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无效。这为后续维护员工家属的权益奠定了基础。
明确补偿范围
对于企业与员工签署的《协议书》,郑捷峰律师分析认为,该协议仅约定40000元补偿费包括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等,并未明确包含医疗待遇损失。而且企业未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造成的医疗待遇损失巨大,与家属实际可获得补偿相比存在显失公平。所以,确认补偿款未包含家属主张的医疗待遇损失。
支持赔偿请求
家属依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计算出实际医疗待遇损失为199532.78元,企业未对此举证抗辩。郑捷峰律师认为企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成功支持了家属关于医疗待遇损失的赔偿请求。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