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深律师背景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自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他的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630,服务地区涵盖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其团队深耕劳动工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成功办理劳动工伤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刑事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对于江浙沪皖地区的客户,可上门服务,还为经济困难者提供先垫资办案、结案后收费的贴心支持。
二、特殊工伤案情
本案申请人邓某某,于2024年10月22日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入职当天工作时左手手指遭受严重开放性损伤,神经、动脉、肌腱断裂及骨折。该事故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并于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陈建平律师向金华市金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策略应对调解
陈建平律师虽未到庭,但提供特别授权支持,由胡静律师到庭处理。代理人全面分析了案件的特殊性,入职当日受伤、伤情较重且涉及分包关系。基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详细的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就申请人依法应获得的各项工伤待遇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了系统、有力的阐述。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过程中,代理人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以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配合等核心问题与被申请人方进行了多轮协商。
四、调解成果保障
最终,双方在仲裁庭的协调下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某某公司向申请人邓某某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000元(不包含已支付的7,944.82元医药费),于2026年1月23日前付清。若被申请人未按时足额履行,应加付10,000元违约金,申请人可就未付部分及违约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申请人配合被申请人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理赔款归被申请人,如需申请人到场,被申请人承担误工费、交通费,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申请人放弃其他请求。这一调解结果充分体现了陈建平律师团队在处理工伤案件上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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