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以法为盾,守护正义
潘鹏飞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起在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服务地区为江苏常州,办公地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他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刑事辩护,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专业、有效沟通,力求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无罪辩护:抽丝剥茧,力证清白
执业至今,潘鹏飞在无罪辩护方面成果显著。在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中,他通过梳理证据链,论证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撤销案件。在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杨某某涉嫌跨境诈骗案等案件中,他同样凭借专业能力,深入剖析案件,成功说服办案机关,使得多起案件撤销。在王某某、韩某某、曾某某涉嫌盗窃案中,针对证据瑕疵和情节显著轻微进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吕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中,精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将案件性质变更为行政(治安)案件处理。
不予批捕:把握时机,争取自由
在检察院不予批捕案件中,潘鹏飞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成功办理了包括张某某(诈骗)、吴某(非吸)等多起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他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有效沟通,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机会,为后续从轻处理奠定基础。
轻判与缓刑:精准辩护,宽严相济
在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案例方面,潘鹏飞同样表现出色。樊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在法定刑为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促使法院认可当事人从宽情节,实现实报实销,当庭释放。刘某某污染环境案、周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多起案件中,他通过深入挖掘情节,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使其免于监禁。杨某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案中,精准剥离无关罪责,使法院判决较原量刑意见减少两年。
守护少年:未成年人案件的温情辩护
在未成年人王XX盗窃案中,潘鹏飞作为辩护人,面对王XX实施的盗窃行为,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积极为其辩护。最终,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王XX不起诉,体现了法律的温情与公正,也展现了潘鹏飞在刑事辩护中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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