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往往都会对工伤之后的赔偿问题进行表述。员工被进行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之后,是有权携带相关资料要求工伤赔偿的。但是工伤鉴定是需要时间过渡的。那么员工工伤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员工工伤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等级鉴定后就可以索赔了,因工厂没为你买社保,所以赔偿由工厂承担,尽管合同快到期,目前工厂还不敢解雇你的,请不用担心,你能得到的赔偿有如下:医疗费、鉴定费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九条月报支付
参保单位、社保所在每月25日将工伤职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及鉴定申请人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填入《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一)》(以下简称《支付月报表(一)》表样附后),报送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岗,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与系统生成的《支付月报表(一)》核对无误后,转财务岗。
每月5日前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将生成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支付月报汇总表》表样附后)审核无误后,同软盘一并报送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市社保中心工伤科收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报送的《支付月报汇总表》及数据后,将数据读入系统,经审核无误后将《支付月报汇总表》转财务科。财务科于每月25日之前报送到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于每月30日前将本市支付参保单位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到区(县)财政局,区(县)财政局于次月2日拨付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于次月10日前拨付到参保单位或社保所。
第十条补支月报
符合工伤保险待遇补支条件的工伤职工,参保单位、社保所须填写《工伤保险基金参保单位补支表》(以下简称《补支表》表样附后)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参保单位补支个人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表样附后),于每月25日报送到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岗,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与系统生成的《补支表》核对无误后转财务岗。
每月5日前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将生成的《工伤保险基金参保单位补支汇总表》(以下简称《补支汇总表》表样附后)经审核后,同软盘一并报送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市社保中心的操作流程与《支付月报汇总表》的流程一致。
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等级鉴定后就可以索赔了,因工厂没为你买社保,所以赔偿由工厂承担,尽管合同快到期,目前工厂还不敢解雇你的,请不用担心,你能得到的赔偿有如下:医疗费、鉴定费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员工工伤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该问题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来说,员工在工伤之后即可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工伤鉴定之后并不能马上得到补偿,还需要伤残证书的证明,以及相关资料的辅佐证明才能够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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