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23
浏览10w+
李晶律师
李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27人
专家导读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对象为土地所有权人。青苗、水产品的补偿对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青苗转由他人经营管理的,补偿对象按承包经营权人与经营管理人的协议确定,协议未约定的对经营管理人予以补偿。一般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对象为所有权人,如无产权证明,则为建设人、使用人,承包经营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在进行城市化的时候,还要跟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是无论是城市化还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是需要进行土地使用的,这时就要进行土地征收了。当然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也要进行补偿。当然每个地区就有不同的规定,本文就为大家整理了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这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了。每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平均工资水平都是不同的,所以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进行的土地征收补偿也是不同的。但是在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也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公民的合法权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盐城188****339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79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610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58000到11000元不等。用地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预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对象为土地所有权人。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去舒城发院怎么起诉离婚?
舒城的夫妻因为生活不顺想要离婚寻找更好的婚姻是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离婚的,那么,去舒城发院怎么起诉离婚?其实只要是舒城夫妻要离婚必须先写一份诉状后再开始庭审的过程中上交完整的材料就可以得到离婚的结果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安徽省舒城县206国道农村土地,房屋田亩是怎么补尝的?
[律师回复] 您好,征地拆迁团律师为您解答。国家征收农民土地是有严格的审批要求和法定程序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要求增加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青苗补偿标准分为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成长期的农作物,多年生的经济林木,成材树木,补偿方式各有不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大棚、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也有相应的补偿。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但首要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你可以登录当地政府官网进行查询或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是什么项目进行征收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有没有进行过沟通协商呢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建议不要签字,来电与我们征地拆迁团专业律师进一步沟通,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争取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各位朋友我舒城千人桥镇的,请教下安徽省修路,占用房屋赔偿政策
[律师回复] 舒城县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政策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对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同时进行评估,双方结算差价。住宅用房安置房源:梅河苑、清溪园约465套;被征收范围内安置约1500套(具置见附图);原舒建、预制厂地块安置约800套(具置见附图)。商业用房安置房源:在征收范围内安置约15000㎡(具置见附图)。
(三)仓储、办公、生产或公益性用房的,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不同性质房屋置换的,采取双向评估办法结算差价。
(四)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现实际经营的房屋(住改非),按照房屋产权证记载的性质予以补偿安置。但2013年12月31日前已有工商、税务等有效证件,且能提供最近连续两年以上纳税证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沿街一层房屋,征收人在按原房屋用途给予补偿安置的基础上,另按实际营业面积一次性补助1200元/㎡,经营证照不全的减半执行。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其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参照商业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五)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依据有效权属证明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认定记载为准,并张榜公布。经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六)被征收房屋的附属物、装潢、树木补偿标准按照《舒城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补偿补助费标准》(舒建〔2015〕26号)执行。
(七)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六、过渡方式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为12个月,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费过渡期为6个月。
(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一律采取自行过渡方式临时安置,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选择现房安置的,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选择期房安置的过渡期为24个月,若提前交房或超出规定期限交房的,按实际过渡期计算。
(三)过渡期自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并交付钥匙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按照《舒城县2015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等补偿补助费标准》(舒建〔2015〕26号)执行。七、奖励
(一)凡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腾空房屋、交出相关证件并经验收合格,签订协议的住宅、商业用房被征收人,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对于经合法性确认的房屋与安置房建筑面积等面积部分,可采取找补优惠结构差的形式结算(见附表);公摊面积结算比例为12%,不足12%的据实结算,超出12%的公摊面积由征收人承担,公摊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仅限高层、小高层)。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部分的补偿价格按评估市场价比除优惠结构差结算;安置房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按以下方式结算:

1)被征收人住宅房接近户型选房的(被动增大安置面积),安置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10㎡以内(含10㎡)部分,按县安置房管理部门核定的成本价结算;10㎡以上至20㎡(含20㎡)以内的部分,按安置房优惠价结算;20㎡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评估市场价结算。

2)如因改善住宅居住环境需求,主动跨户型选安置房的,经被征收人申请,与征收人双方协商一致,安置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县安置房管理部门核定的成本价结算;超过10㎡以上部分的,按安置房评估市场价结算。

3)商业用房安置面积超10㎡以内(含10㎡)部分按安置房评估市场价优惠30%结算,超10㎡以上部分按安置房评估市场价结算。不足部分按安置房评估市场价比除优惠结构差结算。

4)安置房评估市场价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成本价、优惠价[(成本价+评估市场价)/2]由县安置房管理部门核定。
(二)凡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腾空房屋、交出相关证件并经验收合格,签订协议的住宅、商业用房被征收人,由征收人按下列标准付给提前签约(搬迁)奖:商业用房,每提前一天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提前签约(搬迁)奖8元/㎡;住宅用房,每提前一天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提前签约(搬迁)奖4元/㎡。提前签约(搬迁)奖设置期限30天。
(三)凡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搬迁并交房的住宅、商业用房被征收人,由征收人按40元/㎡给予履约奖。低于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算(分户不享受)。八、征收程序(一)宣传发动。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前,房屋征收部门和城关镇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在征收范围内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县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调查登记。县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由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被征收人不予配合造成估价失实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调查登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调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复核,并公布复核结果。(三)房屋评估。房屋评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搬迁、安置。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腾空房屋、注销原房地产权属证书,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一次性结清补偿款。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征收人按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付给被征收人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提前签约(搬迁)奖、履约奖。被征收人凭签订的《房屋搬迁协议书》,腾空房屋,交出房地产等相关证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领取安置顺序号,凭安置顺序号选择安置房。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屋征收部门在本县主要媒体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被征收人应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房款,县房屋安置部门应及时交付安置房屋。已竣工的安置房,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凭安置顺序号选取安置房,结清房款后由县房屋安置部门交付安置房屋。3.被征收人搬迁时,不得破坏已列入补偿范围的房屋结构及门窗等,如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五)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县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县政府,依照本方案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九、其他(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秉公办事,按规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涉及征收补偿的政策规定、补偿结果一律在征收范围类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鼓励举报,查实奖励。对于反映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实名举报且为第一举报人的,经查属实的,按挽回经济损失数额的10%-20%奖励第一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县监察局;县房屋征收办监督组。(四)我县之前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同本方案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被征收房屋等面积部分找补优惠结构差价格表
安徽蒙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安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9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96元。
2020年安徽省城镇(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23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748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安徽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
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
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
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
4、精神损害费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舒城县拆迁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统一的,比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跟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一致,但舒城县政府部门而不能强行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停产补偿也和造成的实际损失相吻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安徽宿松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安徽宣城市交通违章扣分哪里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该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了农民更多的赔偿款。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
三、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订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执行,每两年调整一次。
五、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徽农业户口怎么转非农业户口?
安徽农业户口转非农业可以是投靠有非农业户口的亲属迁移(例如: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等),也可以是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或者是在城镇买一套商品房,将户口落在房子名下也是可以的。
10w+浏览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三胎征收多少钱,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需要肯定一点的是:目前来说,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但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绝不罚款。
一、再婚夫妻
①再婚夫妻各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②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1个子女的;
③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2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1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特殊情况
①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②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当然,除了以上5种情况之外: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也可以生育三胎。
超生三胎罚款规定如下:
①农村居民超三胎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②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③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④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安徽舒城征地补偿人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