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规定董事必须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6-0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董事长首先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大股东可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ArticleTitle}

每个公司能够决定重要事项的领导一般都是董事级别的人员,但是很多不了解公司结构的人都会疑惑董事也作为公司的内部员工为公司工作并且得到了公司发放的工资,这也就意味着董事也应该被视为劳动者获得合同的保障,那么,是否规定董事必须劳动合同

是否规定董事必须劳动合同?

1、董事长首先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

2、大股东可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3、公司的总经理一般采用聘任制,由董事会批准决议,受聘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可以这样操作:由公司董事会作出聘任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在该决议中,应当就该总经理的薪金待遇、聘任年限、公司盈利目标等内容作出决议,公司再根据董事会的决议与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应当由董事长签字。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从权利分配上而言,董事长应该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而股东会只是是公司内部的机构,并不代表“公司”,董事同公司的关系是委托关系,受《公司法》调整。

董事、董事长如果涉及公司具体经营职位的,需要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公司章)。如何不涉及具体经营的,受公司法调整,不用签劳动合同。

同理,如果发生股权诉讼,不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总经理同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总经理将以劳动者参与诉讼,而公司方应由另外人代表公司一方应诉。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董事虽然和普通的劳动者一样工作之后能够得到工资报酬,但是实际上董事的身份都是由领导团队推举或者由其自身的出资而获得,所以董事即使不签订合同也是可以受到法律其他方式的保护。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是否规定董事必须劳动合同?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81****59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74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204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董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
董事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的。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执行董事劳动合同必须签吗?
执行董事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董事在公司不担任任何的职务,不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公司担任职务,那么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监事必须要有董事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监事会设一人,可以设副。监事会和副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从法定程序上,监事会是运行机构,并承担对董事会、经理层的监督职能。对于董事会召开可以请监事列席,但不是必须,这也就是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则请,没必要则不请,即使不请监事会也会通过法定程序对董事会的决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进行质证与了解。 为了使监事会更直接准确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一般都会请监事会全体或参加的。没有参加不影响董事会决策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必须是董事长吗?副董事行吗?一般董事可以吗?
[律师回复]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此时执行董事一般就是董事长。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并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一般来说,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从董事和董事长的权利范围来看,也存在明显区别。董事的权利有:
①执行董事会议决定和决策公司日常事务的权力;
②出席董事会,对董事会议有决议权;
③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二款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董事是否必须是股东
公司董事可以不是股东,在《公司法》当中也没有强制性规定,董事会成员必须是本公司的股东。其实在董事会成员当中,理论上还应该有一名职工代表,对董事的要求是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没有较大数额的债务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法人变更,董事长必须是董事长吗?
[律师回复]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
2、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1
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
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
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
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1
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1
9、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
1、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
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2
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2
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2
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董事长工资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清楚吗
董事长的工资在劳动合同当中当然必须要写清楚,既然要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的格式、内容等这些都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拟定,同时董事长并不是必须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比如董事长本身就是公司的股东,要是这样的话,就算不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支付令是否必须先劳动仲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支付令是否必须先劳动仲裁,没有证据可以劳动仲裁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股权转让必须要董事会同意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应否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和同意解答: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利,是股东自主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叉务,只要符合自己利益的需求即可,不需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按《公司法》规定程序办理即可。但有下列情形需慎重对待: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递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铷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行为的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有个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重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二、一个有限公司的48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在部分股东反悔,提出该合同无效可以吗仍然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答: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三、多个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还是分别与受让方一对一的单独签署呢答:可以。法律对此种情况并无限制性规定,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是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
四、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答: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五、出资未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答: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六、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答: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七、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新股东还要出资验资吗答:不需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是否规定董事必须劳动合同?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