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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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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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太原市针对劳动者保护政策规定都在发生变化,在具体的劳动者工伤方面更是提高了赔偿的待遇标准,但仍然有许多当地劳动者对此没有过多的了解甚至在实际遭遇工伤的时候也没有认识到自己能够得到什么待遇。下面小编为大家讲解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t太原工伤待遇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只要是太原市的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受到了意外的损伤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情向单位申请鉴定后的赔偿,而单位所能够赋予其的待遇也应当符合规定标准,对于不赔偿劳动者的情况会被法律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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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1、员工受伤以后的医疗费用,长期的医药费也包括在其中。2、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3、如果工伤员工需要到外地进行救治治疗的,提交医疗机构的证明以后,期间的交通费用还有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是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标准提供补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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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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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工伤职工经过鉴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3、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待遇、伤残辅助工具、停工留薪和生活护理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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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哥们儿在上个月受了工伤,准备去申请工伤赔偿待遇的时候,发现太原市2018年工伤待遇调整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0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待遇后,其月伤残津贴仍达不到1100元的,调整到1100元。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护理费低于90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72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4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按此标准增加后,配偶抚恤金低于678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678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524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524元。
  工伤职工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政策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不参加伤残津贴的调整。此次政策出台之前,已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结算工伤保险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的人员,也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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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太原上班,目前的话,受伤了,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这个太原工伤险享受待遇具体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可以评上残,估计在10级左右。但首先要让你父亲做工伤认定,然后再治疗结束后在做伤残鉴定。程序是:先做工伤认定,到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需要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后,在你父亲治疗结束后,再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赔偿数额:除医疗费用及你父亲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全部负担外,你父亲还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你父亲单位给你父亲入有社保工伤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只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社保,以上费用都有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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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待遇指什么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具体是指在住院期间所需要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的路费,因工伤需要转院治疗的,在此期间所花费的交通费,食宿费都属于工伤医疗待遇。所以,单就在工伤医疗待遇的这一块来看的话,每一起不同的工伤事故当中的医疗待遇也是千差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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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想问问2018太原工伤待遇是什么,我受了工伤不知道怎么赔偿,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2、明确了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
  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
  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2018办理工伤保险流程
  
(一)参保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就医手续?
  
1、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经办人员需在24小时内到市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窗口备案,领取《医疗通知单》,暂按工伤职工管理。同时报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
  
2、如何到定点医院就医?
  第一步:持《医疗通知单》及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伤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
  第二步:就诊科室就医。
  
3、定点医院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发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工伤定点医院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
  
4、用人单位职工因工受伤应及时送往工伤定点医院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后仍需治疗的,到工伤科窗口登记备案领取《医疗通知单》转到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二)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所需报销材料
  
1、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门诊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手册、处方、影像报告单;
  
(3)住院治疗的持:医疗费收据、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室公章)、出院诊断、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一次性医疗告知单》(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5、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6、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公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证明、供养人户口、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证明、学生的在校证明;
  
(5)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7、农民工医疗费用和待遇报销:
  
(1)《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本人或家属签字);
  
(2)《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销单位账户信息
  
(4)《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保险登记证》或《哈尔滨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希望我对 2018太原工伤待遇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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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去年到到太原去工作了,可是我却接到了他同事的电话说他受伤了,我干过去人已经送到医院了,已经检查完成,同事说他是受的的工伤,我想问一下太原 工伤 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关于太原 工伤 工资待遇
1、如果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是工伤。
2、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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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原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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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太原市太钢的正式职工,上个月在工作时受了伤,到医院检查后鉴定为伤残六级,我想知道在得到太原市太钢工伤认定伤残六级后受伤职工可以有那些补偿待遇?
[律师回复] 有以下待遇:

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四,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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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平等原则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平等原则有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别因工和非因工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集中管理原则;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相区别的原则;工伤争议举证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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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后,原工资福利待遇包含年终奖待遇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66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福利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12)》
十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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