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根据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误工费用支付,它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况都是属于,要支付有关费用的状况,当然,对于很多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支付有关费用他是比较困惑的,因为无关费用标准问题,他们并不清楚,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要支付误工费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住院的话就一定要支付误工费了。如果造成的伤害却是影响到了工作,也是要承担误工费的。如果事情比较小,没有起诉到法院的话,打架协商一下就好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二、具体法律规定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误工有关费用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也就是如果住院治疗的话,那肯定是存在着误工费用的赔偿的,其次,小编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我们国家,退休人员的误工费用计算标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6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5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我国的工伤误工费谁支付?
我国的工伤误工费一般是所在单位支付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出了点事故,处理赔偿的事情,有关于误工费这方面的,想要咨询一下,关于能被支付误工费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分很多种情况,比如:
1、在工伤中的误工费,也就是治疗修养期间的费用,按照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发放。
2、在病假中的误工费,就是按照伤者职工在企业联系工作年限,分等级享受病假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违约金的支付条件
[律师回复]
一、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一般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另外,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我有一个小闺蜜嫁人了,嫁到了韩国,现在准备要和他老公离婚了,韩国离婚赡养费支付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离婚配偶扶养方面的内容,主要规定在其《民法典》第四编“亲属法”的第一章第七节“离婚”,部分的第二目“离婚配偶的扶养”一中,内容包括以下五个分目:原则、受扶养权、给付能力和等级次序、扶养请求权的形成和扶养请求权的终止。现分述如下:
  
(一)离婚配偶扶养的原则
  根据1957年6月18日颁布实施的《男女平等权利法》,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因而离婚后,原则上当事人都应当自立,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无法实现自立的,才能请求另一方的扶养。故民法典第1569条规定:“配偶一方在离婚后不能自行维持生计的,依照下列规定对另一方有受扶养请求权。”依照这一规定,离婚后,配偶一方(以下称为扶养权利人)享受另一方(以下称为扶养义务人)扶养的原则是“不能自行维持生计。”那么,应依靠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判断呢?民法典第1577条1款规定:“只要离婚配偶能由其收入和其财产自行维持生计,并以此为限,该配偶就不得请求第1570条至第157
3、第1575条和第1576条所规定的扶养。”
  
(二)扶养权利人享有扶养请求权的情形
  “不能自行维持生计”,是扶养权利人请求扶养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的一般原则,在满足了这一基本的原则的前提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配偶一方还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才能请求义务方履行扶养义务:
1、照顾或教育双方的共同子女而不能从事预期职业;
2、年老而不再能够从事职业;
3、疾病或残疾而不能从事职业;
4、离婚后不能谋得适当职业;
5、从适当职业获得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6、为获得适当职业而接受教育、进修或培训的期间;
7、基于公平原因而应享受扶养。
也没有表明离婚后一定是男性要赡养女性 任何一方无法自立的情况下对方都要赡养的
抚养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现在一般就是转账,提供银行卡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转到,看看法院给你什么方式支付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讨债支付令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生活中,债权人合法讨债的途径有很多,比如:诉讼等,但有些债权人可能会顾虑到诉讼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在这给你讲述一种高效、合法的讨债方式,那就是申请支付令。那么,呢?换句话说,该如何通过申请支付令来要债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在讨债不成时,只知道,而不知道讨债还有一条捷径,即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情况;请求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即要表明请求依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二、如何申请支付令要债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很多人都是选择解决,其实债权人还有一种方便快捷的方式还可以运用,那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申请支付令。下文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什么是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欢迎阅读! 什么是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发生法律效力,既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力。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一)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二)程序上具有简易型,无需传唤债务人,无需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三)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五)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既要表明请求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七)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时效,督促程序终结。但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从而引起审判程序,以期实现债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我国关于支付令是指什么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违约金支付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一般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另外,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违约金支付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一般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另外,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申请支付令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支付令有哪些程序 一、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9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 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提交申请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发出支付令。 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 2、请求内容的审查。 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补偿金支付首先应当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一)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二)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三)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
四)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十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以上,当劳动者以
(一)至
(五)项中的任何一项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非属于
(六)至
(十
六)项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则构成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将承担以经济补偿金作为基数的两倍赔偿责任。
支付令是怎么申领支付令申请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支付令有哪些程序 一、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 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29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 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提交申请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发出支付令。 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 2、请求内容的审查。 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1、各半承担。2、由败诉方承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
[律师回复]
一、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合同违约是指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点,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知识局限、对主要条款重视不够,合同执法偏宽客观上纵容了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的违约有损于合同的严肃性,不利于保证交易安全。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一般为一方当事人或者是双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虽有违约事实,但其对违约没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则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有弊端,增加守约方举证的困难,增加了认定事实的难度,适用它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违约发生的纠纷,违约方违约过错程度很难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标准按过错大小的划分实际上为审判人员主观确定带来较大的随意性,也不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过错责任认定使其更大程度上的随意性。另外,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不需要有反复举证从过错原则到无过错原则是合同法制度的重大改革。
二、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是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条件是什么”以及“违约金数额如何计算”的有关违约金的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其实,为了避免纠纷,法律对违约金约定的过高或者是过低的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您在遇到违约金纠纷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去有效处理。如果您自己处理不了,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很多人都是选择解决,其实债权人还有一种方便快捷的方式还可以运用,那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即申请支付令。下文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什么是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欢迎阅读! 什么是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哪些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向提出申请,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发生法律效力,既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向申请强制执行力。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一)及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二)程序上具有简易型,无需传唤债务人,无需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人民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三)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五)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提出申请。 (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既要表明请求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的意愿。 (七)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经审查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即申请人就可向申请强制执行。签发支付令后,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时效,督促程序终结。但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向从而引起审判程序,以期实现债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支付误工费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