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承销商的资格都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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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分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副主承销商。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本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宜作为主承销商。
公司债券承销商的资格都有哪些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较大的完善,资本的对外开放程度也不断加深,发行债券的公司在市场上也就越来越多,对于一些发行债券得公司来说,下级的债券承销商的好坏决定了其盈利能力,下面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一起来了解关于公司债券承销商资质要求。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

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

(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

(2)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副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分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副主承销商。

(3)公司集团财务公司可以承销本集团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宜作为主承销商。

(4)小微公司增信集合债券主承销商可以是具有公司债券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具备固定收益类产品承销经验且小微公司贷款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也可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联合主承销。

2、承销团成员家数要求

(1)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在15亿元(不含15亿元)以下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1家;15亿元至50亿元(不含50亿元)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2家;50亿元以上的,主承销商不得超过3家;超过100亿元的可酌情增加主承销商家数。

(2)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下的,承销团成员家数不超过5家;5亿元至15亿元(含15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可增加1家;15亿元至30亿元(含30亿元)的,不超过20家;3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25家。

上述标准按照申请发行规模执行,因政策考虑调减发行规模幅度不大的,仍可保留原有安排。

其他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1、评级机构的规定

目前,由国家发改委认定的具有资质开展公司债券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等6家。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拟发债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对于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出具的报告,需要提供总所的业务授权书。

3、律师事务所的规定

拟发债公司应聘请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就债券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4、资产评估机构的规定

涉及抵质押资产等事项,拟发债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办理抵质押手续主管机关认可的a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5、债权代理人的规定

拟发债公司应聘请债权代理人(金融机构)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与债券相关事宜。

6、监管银行的规定

拟发债公司应聘请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偿债资金进行监管。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综上可得,公司债券承销商的资格审核较为严格,对于想在债券市场上有所收获的人来说,搞好债券承销商的的资格虽有难度,但是并不是完全没有方法,只要想在该领域有所作为,资格的获取在合法的前提下就能获得。但是,运营债券的风险不可小视,正如股市中那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债券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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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担任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家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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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资格后债务承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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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券的承销费率并没有固定的一个数值,一般来说与其规模有关,1%-2%,此外债券的承销费上限问题也是如此,现实中发行债券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较大应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其原因在于:应按发行价(即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按面值贷记“应付债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额,则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所以,支付的承销费及担保费金额应先记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再按实际利率法在持有期间内摊销。摊销计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要看债券的具体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资本化也可能费用化)
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证券法》);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上交所规则》)。
(2)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证券法》)。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证券法》);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上交所规则》)。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券法》)。
(5)债券利率不得超过限定的利率水平(《证券法》)。
(6)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法》)。
(7)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级或以上(《上交所规则》).
(8)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
三、债券发行方式
1、定向发行定向发行,又被称为“私募发行”、“私下发行”,即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一般由债券发行人与某些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退休基金等直接洽谈发行条件和其他具体事务,属直接发行。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指发行人与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通过协商条件签订承购包销合同,由承销团分销拟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3、招标发行招标发行,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债券承销商和发行条件的发行方式。按照国际惯例,根据标的物不同,招标发行可分为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根据中标规则不同,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单一价格中标)和美式招标(多种价格中标)。2018公司债券发行费率这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因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率本身就是和公司的经营规模有关系的,按照1%到2%的比例收取。而且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率要根据债券发行的具体用途来确定的,公司用来发行债券,也有可能资本化,或者也有可能用来费用化的,除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率是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以外,也要首先审核公司是否符合发行债券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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