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四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是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如下:
1. 劳动者被迫离职:
公司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
2. 公司提出解约并协商一致:
公司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且协商成功,需支付。
3. 非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要支付。
4. 经济性裁员:
公司因经营困难等进行裁员,应支付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除公司维持或提高待遇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形外,期满终止需支付。
6. 公司破产等情形: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要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公司拒付经济补偿金该如何依法维权
公司拒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协商:
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法定义务,要求限期支付。
投诉: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仲裁: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对公司以这些情形解除合同存在异议该如何维权?另外,当公司以这些理由解除合同后,劳动者的社保、档案转移等手续办理又有哪些规定和流程?这些都是与该情形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对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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