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转户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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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让你使用土地,一般军队、学校、政府等用地为划拨土地;转让土地:是国家收取你使用土地一定年限(比如住宅70年)收取的费用,划拨的土地、房子是不允许转让的,要转出让土地也不是说你一户想转就转的。
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转户吗?

划拨的意思一般指的是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让有些人能够无偿的使用这篇土地的情况,就是属于划拨的,一般的划拨对象都是一些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像是军人之类的,对于划拨的土地来说也是具有土地使用证书的,那么这时候可以向其他的土地使用证一样进行转让吗,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转户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转户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折叠第十二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土地收益的缴纳和处理的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一)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项目的;

(二)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

(三)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

(四)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

(五)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

(六)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土地收益或作其他处理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注明。

划拨的土地使用证转户吗?划拨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进行转户的处理的,需要当地的人民政府的决定支持,还需要姜娜土地使用证的转出缴纳金,如果没有获得批准就进行擅自的转卖活动的,是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然后受到相关部门带来的相应的额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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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划拨过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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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br/>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br/>具有特色的土地使用特性,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br/>划拨用地转让的处理方法<br/>土地使用者需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入二级市场用于以下行为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br/>1、将空地整幅地块的划拨使用权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br/>2、将一幅地块内的划拨土地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或部份分割转让;<br/>3、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后,因不能履行抵押合同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br/>4、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他人合资合作建房,获取房产分配或其他经济收益;<br/>5、以其他形式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br/>6、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br/>《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br/>划拨用地使用权<br/>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br/>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br/>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br/>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br/>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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