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同一家单位持续工作了一年的时间,那么就可以依法享受年假。通常在向单位请年假的时候,在年假期间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另外,有些时候劳动者可能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而无法休年假,这个时候单位就要对年假进行工资折抵,那么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年假应注意什么
年假原本是企业自愿提供给员工的一种福利,希望员工通过休假来缓解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用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从而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但自从国务院公布并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公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来,年假就带有了强制的意味。
首先,凡是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适用该办法。
其次,在企业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都有权利享受年假的福利。
第三,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
注意,这里的工作年限不是为目前企业工作的年限,而是参加社会工作的年限。
在这一点上,企业在执行的时候,就存在问题,就是工作时间怎么举证的问题,个人档案在企业保管的人,还好办,可以直接从档案中查询,但对于那些不怎么注意个人档案管理的打工者,举证可就麻烦了。
第四,未休的年假,除员工本人自愿书面申请不休外,皆需按3倍的日工资标准支付员工。
第五,寒暑假、病假、事假超过一定期限,且单位不扣工资的人,是不能再休年假的。
第六,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第七,离职的时候,年假可以按正常日工资标准发放,其实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发工资的形式,让你休了该休的假。离职时,如果工作不满一整年,年假天数的计算同上一条。
二、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在用人单位已支付职工月工资,双方因年假工资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应支付职工未休年假工资,则应另行按照年假天数支付200%的日工资。
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大家此时也已经知道未休年假工资怎么算了吧。一般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年假的天数,如果工作年限很长的话,自然能够享受到的年假也是比较长的。另外,也需要注意,现在很多单位其实都不允许年假累计,因而在有年假的情况下,建议可以尽快的请年假,以免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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