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意外的话,则此时除了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外,如果同时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话,那么还可以申请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不过现实中,对于交通事故工伤有专门的规定。那究竟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规定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均可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首先应该是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大部分事业单位都会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实际中,一般会合理地进行判断。例如,从家到单位平时需要1个小时车程,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则从8时起就应该算是上班时间。法院在实际断案中,一般会认定在法定工作时间中,从离开家门起为上班时间开始,回到家中为上班时间结束。“如果规定一个星期工作时间为5天,那就是在这期间,离开家为上班,回到家为下班。”
二、交通事故须非本人主要责任
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除了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
各方都认为,增加多种交通工具是弥补了过去规定中的漏洞。该规定方便了工伤认定。从公平性而言,工伤认定增加多种交通工具,使得法规更加公平公正。但《工伤保险条例》中也明确规定,所有交通事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是本人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为是工伤。
三、工伤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说是特殊的工伤了,而实践中也是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之后,那么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之后受伤职工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也就可以申请工伤方面的赔偿。至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规定,上文已经从多个方面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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