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盛夏季节,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高温天气,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工人身体承受着比较大的压力。企业也应该注意夏季用工安全,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并按照规定,向工人支付高温费,一般都是打到工资卡上。那么,青岛高温费多少?下面小编结合当地政策和大家讲一讲。
一、青岛高温费多少?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今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将通过媒体曝光。
三、高温天气下劳动有哪些注意事项?
1、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2、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3、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上午11时至下午4时应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4、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小编给大家介绍了青岛高温费多少这方面的知识。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相关规定,青岛市企业要按照一个月200元和14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费。这笔补贴要算到工资总额中,和工资一起发放到工资卡。当然,这个标准是最低标准,企业有条件的,可以提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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