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的主体与民事合同的主体是不一样的,行政合同的主体一方是行政机关一方是民事主体,关于行政合同是民事诉讼吗很多人有疑问,行政合同的诉讼是具有民事合同某些性质,一旦出现违约是不是能够适用民事合同法的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
一、行政合同是民事诉讼吗?
行政合同可以是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行政合同能否撤销
可以。行政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能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行政合同能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能被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实现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一)原告和行政合同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关于行政合同是民事诉讼吗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相比是有一定的特殊性的,行政合同的诉讼是不能够与民事合同相混淆的,但是行政合同虽然与民事合同的案件有相同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是可以适用民事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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