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炎能做职业病鉴定麽?劳动者是不能靠自身判定所患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的,因此需要做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或要求单位申请,具体的鉴定由鉴定部门的专家实施。我国有具体的职业病目录,可进行参考,仍希望做职业病鉴定的,也可尝试申请。有法律诉求、希望得到赔偿的,可直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不是任何与工作有关的疾病都能诊断职业病,我们这里指的职业病是一种法定的职业病。
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尘肺病: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
2、棉尘病
3、哮喘
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属肺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接触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白斑
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4、爆震聋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环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
7、冻伤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八)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鲁氏菌病
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
5、莱姆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3. 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三、职业病鉴定怎么做
(一)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诊断申请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作业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受理
对当事人所提供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予以补正。
除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外,如果因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还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三)调查取证
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除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外,必要时,诊断机构要深入现场,针对诊断中的疑点进行取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提供有关资料。同时,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 检查。
根据规定,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对被鉴定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家参加职业诊断鉴定。邀请的专家可以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但不参与鉴定结论的表决。
(四)诊断
参加诊断的医师应当根据临床检查结果,对照受理或现场取证的所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提出诊断意见。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要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共同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对劳动者作出职业病诊断,必须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者依据其诊断证明可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鉴定结论,并制作鉴定书。鉴定结论的作出应以鉴定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为准,同时应当将鉴定过程如实记载下来。
(五)对鉴定结论有异议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职业病鉴定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承担。(鉴定取证费包括:工作场所调查、劳动者体检、实验室检查费用;鉴定资料费;鉴定专家会议审议费等)
但也可以做鉴定。做鉴定前,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档案和病史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专家鉴定。等待一段时间,认为最终的鉴定结果不准确的,可以提出诉讼或再次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包括几个项目,由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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