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和全款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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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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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房热在全国各地的表现不同,不少地区依然存在一房难求的阶段。我们在买房中如果是炒房的人群,可能对买房的流程等非常的了解。但是对于首次买房的新婚夫妻或者农村进城置业的人群来说还是有一定问题的。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分别交到哪里,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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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热在全国各地的表现不同,不少地区依然存在一房难求的阶段。我们在买房中如果是炒房的人群,可能对买房的流程等非常的了解。但是对于首次买房的新婚夫妻或者农村进城置业的人群来说还是有一定问题的。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分别交到哪里,今天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

一、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

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根据分款的方式不同,数目也不同。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银行留档,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全款和分期付款客户,是四份 一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产局备案,一份缴纳契税时留档。

二、合同分别有什么含义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房子现在总价基本上都比较高,如果是一线城市,普通的公寓基本上都要上百万,因此,我们在买房置业的过程中,一定要非常的小心。在买房时,多留心相关的信息,在签订合同或者交付定金时,要关注票据是否齐全。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每份合同的注意事项,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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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和全款买房子需要签几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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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全的财产房产是按揭的怎么办 财产保全的房产还在按揭中的也是可以的,这个不会过多的影响到财产保全的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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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保全,怎样才能保全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按揭房被保全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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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按揭房产怎么保全,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怎样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按揭房产怎么保全,按揭贷款买房流程怎样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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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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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房转按揭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全款房转按揭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小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或该房屋现实交易价格的70%,且不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60%,上述四项条件中以金额低的为准。
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按揭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同时不得长于转按揭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全款房转按揭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因住房出售申请转按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小者为准)的70%,商用房最高不超过50%;因房屋赠与、继承等原因申请转按的,转按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余额。
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或该房屋现实交易价格的70%,且不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60%,上述四项条件中以金额低的为准。
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按揭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同时不得长于转按揭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按揭房被保全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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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房,按揭中途退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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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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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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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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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按揭买房?
首先要有的是买放的人身份证,另外还需要买房人的户口薄原件,另外还需要这些文件的复印件6份。需要在按揭买房的时候准备自己的婚姻证明的原价,其他的还需要结婚证明的复印件一共需要两份。按揭买房的时候,需要你有一个贷款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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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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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买车流程
按揭购车的流程如下:首先,选择贷款购车模式,可直接向银行申请或通过4S店、在线金融平台等渠道。提交申请后,银行审核并确定贷款额度。若通过4S店申请,银行将贷款发放至4S店账户;若其他方式,则直接划入个人账户。完成贷款后,办理提车手续。请注意,选择贷款模式时需谨慎,确保流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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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按揭房被保全应该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按揭房被保全如何执行
按揭房屋被保全后怎么执行,要看该房屋是不是被执行人唯一的房产,如果是唯一房产是不能执行的,如果不是,由拍卖,但优先受偿的是抵押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二、房屋按揭房产证到底属于谁
1、房屋按揭
(1)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2)按揭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指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3)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2、按揭房产证
(1)按揭的房子房产证和全款付款的房子房产证是一样的,只是部分银行会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按揭房的房产证收取作为房屋产权抵押依据,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待贷款付清后方能拿回房产证。
(2)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务必要寻找合适的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3)购房者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会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会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购房者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将《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便可以直接获取房产证,只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
(4)当贷款全部还清之后,购房者需要带着银行所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登记,同时解除房屋抵押,撤销《他项权利证》。
(5)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贷款还清之后切莫忘记解除抵押,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购买银行抵押按揭车安全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有关规定外表,自己生意车辆是合法行动,可是典当车的使用权并不在自己手里,所以在采购典当车时存在必定危险。所以在进行典当车生意时需求了解许多事情,然后防止危险。
1、在采购典当车车辆时,必定要明白典当车辆的来历路径,切勿采购违法的车辆,即便报价再低,咱们也要回绝。只要采购了正规路径的典当车辆才干遭到法律的保护。
2、典当车的采购需求检查各项材料,详细了解车辆以及车主的信息。如车辆登记证、轿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等等,而车主的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也是需求检查的。据有关规定表明,车辆在典当时期,未经典当权人的赞同,是不得转让车辆的,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除典当权的除外。简略的说,就是在处于典当中的车辆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可是采购方或者借款人还清了金钱,那么就能够进行典当车的转让了。转让以后买家拥有轿车的使用权,可是不具有轿车的所有权,因为典当车不能进行过户。可是因为典当车报价廉价,大多数典当车性价比也十分高,因而也是遭到许多用户的期待。在处理典当车转让的时分,需求准备好有关的材料以及手续,依据本地的典当车转让流程处理,假如还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本地车管所或典当车生意网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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