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迁房可以买卖吗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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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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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返迁房,也叫拆迁安置房,原本并非房产行业的正规房产政策范围内,属于我国独创,返迁房的前提是你对于现在要拆迁的房产本身就拥有一定的产权,比如村镇集体分配土地上的自建房产,房主就对所建房屋拥有建筑体的所有权,一般国有企业早年分配的住房,就要看其国有企业自身的政策了,这一范围的房产管理比较混乱。返迁房在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 ,不给房产证 。
返迁房可以买卖吗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返迁房可以买卖吗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返迁房,也叫拆迁安置房,原本并非房产行业的正规房产政策范围内,属于我国独创,返迁房的前提是你对于现在要拆迁的房产本身就拥有一定的产权,比如村镇集体分配土地上的自建房产,房主就对所建房屋拥有建筑体的所有权,一般国有企业早年分配的住房,就要看其国有企业自身的政策了,这一范围的房产管理比较混乱。廉租房,使用政府出资建造,以廉价租赁给居民的一种房产,租房者对其房产只用使用权,毫无支配、所有权利,申请难度不亚于经济适用房。在以上房产中,只用经济适用房可以按揭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补贴的(一般是不收取土地出让金),本地人可以申请购置的房产,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利润不超过百分之三(事实上一般做不到这么低),所以房价较低,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比较苛刻,本地户口,经济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下(个地方规定不同),填写申请资料,政府公示取信,取号排队等等,经济适用房不存在与公积金的必然关系,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出售,五年后出售将补交土地出让金。

买返迁房不是没有房产证

而是国际规定返迁房在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 ,不给房产证 。等过了五年,就有房产证了。

注意:购买返迁房需要注意:

1、按《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没有取得房本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这种交易是无法保证其交易安全性的。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关于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是否有效问题,有的当事人提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规定是国家七部委的规章,不是行政法规,但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条也明文规定“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该意见属于国务院法规,效力高于国务院部委的规章,且属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在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应当认为是无效的。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类房屋在5年前,也就是土地使用证还没有下来前,进行购买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我国相关的规定也对这类房屋的交易提出了要求,建议购买时还是先看好相应的房屋的证件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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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哪些彩礼返还的问题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2、符合上述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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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迁房买卖中,买方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方面的事
[律师回复] 您好,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注意事项有如下:
1、房屋交易税约定明确。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严防“一房数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合理约定违约金。
3、必须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4、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但这需要谈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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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
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6、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一般而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实践中,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时,一定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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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哪些彩礼返还的问题
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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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第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第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而至于多长时间能够完成,就很难预测了,买方也就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除此之外,国家税收、信贷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也会使得买卖双方对于交易的得失进行重新评估。 买暂无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要谨慎 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 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拓展:什么是拆迁安置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动迁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动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这种合同是附期限、附条件的,就是说在期限未至或条件未满足时,即使签了合同,也办理不了过户。因此动迁房买卖的关键在于控制、防范法律风险,在于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全部把握与梳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处分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因此,必须全面掌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风险的全部把握梳理。在设定合同内容的时候着重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房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形作具体的约定,例如对卖方如果不配合办理产证时,可约定较高的违约金;预留一部分尾款到产证变更后支付等条款,以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保护买受方的权利。 三、交房时间尽量提前。买房人在支付完房款实际占有房屋后,一定要密切留意该房的两证办理情况,一旦得知卖房人取得两证后,要立即催促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面临一房两卖或另行抵押的风险。 四、要求所有共有人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名,否则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如果其他共有人委托一人办理的,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办理律师见证委托书。 五、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查一下该房屋的土地权属状况,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而买受人又不是农村人员,也同样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 六、买受人将钱缴了之后,让出卖人提供担保。 七、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出卖人办理产证时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 八、买卖房屋如果是安置人口的最后一套住房,原则上不能转让。 九、合同条款设定时最好不要全款一次性付清,一房二卖、抵押他人时的违约责任适当重些,在合同中设定担保人或担保物。 十、如发生意外事件等法律事实,如死亡、继承、赠与、抵债、财产因诉讼被执行、再动迁,要确定当出现这一情况时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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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2、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3、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4、买方要留尾款。5、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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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律师,请问回迁房买卖怎么公证?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希望相关法律人士解答,谢谢了。
[律师回复] 可以的, 购买回迁房房产可以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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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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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农村回迁房是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开始就约定清楚交易过程当中的税费承担问题,约定清楚房产过户的时间和具体交房的时间,最关键的是要注意一下按照当地的政策,这套回迁房是可以买卖的,并且房屋买卖合同上最好要有夫妻双方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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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想拟一份返迁地的买卖合同,我现在是以已方的身份拟这份合同,要怎么写对自己更有利,这个返迁地的地皮过户不了,是私下协议的这种!
[律师回复] 城市居民、外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范本rnrn甲方(卖方夫):身份证号码:rn(卖方妻):身份证号码:rn乙方(买方夫):身份证号码:rn(买方妻):身份证号码:rn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合同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宅基地房屋相关事谊,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rn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省市区镇村(社区),东起,西至,南起,北至,农村集体土地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盖有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所有(详见平面图)。rn
二、双方约定对宅基地及房屋转让价格:元人民币,(大写:合同签订后当日当面现款付清。rn
三、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所有附属物(包括附属正房三间平米,厨房平米,卫生间平米,厕所平米,前院平米,后院平米,空地平米,树木等),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rn
四、卖方保证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在卖之前纯属夫妻所有,经家人同意,并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及房屋的进行抵押给任何一方,无任何产权、债权、财务、继续等纠纷。如上述宅基地、房屋使用权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买卖之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甲方违约处理,同时赔偿乙方一切损失。rn
五、甲方必须无偿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过户手续。rn
六、甲方于年月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房屋不可分割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重建、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包括土地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甲方夫妻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其后代追偿),甲方必须积极无偿协助乙方以上权利的实施。rn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该宅基地及房屋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rn
八、合同签订后,永不反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rn
九、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其它证件没有办理之前,以本合同为准。rn
十、违约责任:rn
1、如甲方反悔的,必须向乙方全额退还转让款元人民币并赔偿违约金元人民币,如有造成乙方损失的(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地产增殖等部分)。rn
2、甲方在向乙方全额退还房屋的转让款的同时必须以借款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四倍的利息。rn
3、如乙方反悔,则以已付的土地转让款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rn十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rn十
二、未尽事谊双方另行协商。rn十
三、补充协议:rn
1、甲方必须积极无偿协助乙方水电的正常使用,使用的水电价格按国家制订的价格为准,用水用电的多少费用由乙方支付。rn
2、甲方将已安装好太阳能热水器壹套无偿赠于乙方使用,归乙方所有。rn十
四、为了保证合同的公证性,特别邀请了第三方来共同见证。rn十
五、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第三方证人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n十
六、第三人资料:姓名(签字):rn身份证号码:rn家庭住址:rn联系电话:rn年月日rnrn甲方(卖方夫)签字:rn家庭住址:rn联系地址:rn联系电话:rn年月日rn(卖方妻):rn家庭住址:rn联系地址:rn联系电话:rn年月日rn乙方(买方夫)签字:rn家庭住址:rn联系地址rn联系电话:rn年月日rn(买方妻)签字:rn家庭住址:rn联系地址:rn联系电话:rn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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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彩礼是我国几千年的一个传统的,到了近代社会彩礼也是跟随着我国社会的更替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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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回迁房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当前我国民事立法采用的是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有效的债权合同并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在此情形下,先办理商品房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是出卖人先行交付,买受人已经合法取得商品房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恶意串通的除外;如果数买受人均未占有房屋,依法成立在先的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因此,出卖人不得将房屋另行转让给他人,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十分重要。
2、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
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
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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