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双方应当协商好购房合同的内容,并且将相关证件交付给买主,其中就包括房产证,很多人并不清楚房产证与房地正的含义。那么,您知道房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吗?一般来说,现在用的大多是房产证,房地证是合法拥有房产证的凭据。
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 统一制作成单一的《房地产证》,由一个部门统一颁发。《房地产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管理,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证》,但在更换前继续有效。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产的凭证。
一、房产证的作用
1、保障房屋权利人合法权利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得非法侵犯、妨碍房产证上记载权利的义务,如果认为房产证上记载有误的,应该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物权法草案》的第19、20条的规定申请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2、保证交易安全。
在房屋交易前,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不动产登记簿,若房产证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相一致的,则任何善意第三人都可以推定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可以与之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如果有新证据表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不是真实的权利人,比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取得的房屋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房屋的真实权利人的损失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证明登记已完成
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物权经审查认为可以登记的,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足以证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房屋权利登记,房屋特权发生效力。
4、制约登记机关的行为
房产证记载应与登记簿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应以登记簿为准,而登记簿是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掌控范围内。通过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可以限制和避免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擅自更改登记薄记载的内容。
二、房地产证:
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产的凭证。
综上所述,关于房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上文已经详细说明,在购房时买主应当注意相关证件是否齐全,以及证件是否合法。同时与卖主签订买卖合同时最好有第三方在场,证明买卖房屋的正常合法程序。在关于房产证的办理方法中,相关当事人也是需要准备好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