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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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在计算工资的时候不会是一整个月份。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解除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终结关系之日一次性的付清所有的工资,超出一个月的按照日工资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在计算工资的时候不会是一整个月份。那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解除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终结关系之日一次性的付清所有的工资,超出一个月的按照日工资结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

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

对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中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指,这个“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天”这么一个点,而是一个合理的时间段。

如浙江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条件即时发放,还是应当尽快发放,毕竟对于劳动者来讲,干活就是要拿工资的,现在不干了,领回自己的工资是应该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天津?解除合同就有利益的纠纷问题,一方面是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是合法的,还有就是合同解除之后关于员工的工资结算问题,工资是每一个员工工作的最主要目的,所以为了不必要的纠纷,应该马上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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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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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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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目前打算离开天津到深圳发展,但是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所以想咨询一下天津 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做呢?
[律师回复]
一、 协商解除
  
1、 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法定解除
  
(一) 单位解除
  
1、 过失性辞退
  
(1) 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无过失性辞退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 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1) 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20人或占企业人数的10%)
  
(2) 上报有关部门:拟定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3)工作交接:各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们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们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员工们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们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 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非必经流程)
  
(7)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劳动者随时解除
  
(1) 【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2) 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 约定解除
  
(1) 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 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 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 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 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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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时基础工资和绩效津贴同时涨,绩效津贴可以扣除吗?
[律师回复] 想加工资,劳动者可以直接给老板说,老板可以考虑到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和能力,酌情给劳动者增长工资,劳动者采取假意离职来加工资很可能弄巧成拙。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哺乳期被辞退还能拿到生育津贴吗,除津贴外,还能拿到赔偿吗
[律师回复]
1、休完产假就辞职不能拿到生育津贴。
2、领生育津贴,必须是在保状态。如果生育津贴还没下来,而用户刚申请,就可能拿不到生育津贴吗,因为申请生育津贴周期需要2个月。
3、生育津贴是发到公司账户上的,并不是发给你个人的。 如果休完产假就辞职,公司可能会将津贴扣留。
4、一般公司会在员工休产假的时候,会发给员工基本工资,维持员工的正常生活。
5、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后,公司扣除员工休产假期间所发的工资,剩余部分应该全部给员工。
6、如果员工休产假没发工资,那生育津贴就应该全部给员工了,不能扣。扩展资料: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其他规定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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