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在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房产、经济纠纷案件700+余件,处理过大额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70%。当下法律实务中,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越发注重证据审查,尤其是涉及胁迫、合同主体资格等方面。在这样的背景下,杨蕾律师迎来了这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件。
发现胁迫线索
案件伊始,原告闫XX焦急地找到杨蕾律师,称自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受到被告方非法拘禁、殴打等胁迫,且未实际收到购房款。杨蕾律师深知这类案件中胁迫证据的重要性,连续三个晚上在办公室翻阅卷宗,仔细审查相关材料。她注意到原告提供的一份医院诊断证明,上面显示2010年合同签订前后原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杨蕾律师没有直接认定这就是胁迫证据,而是进一步调查,找到原告当天的报警记录,记录中提到原告遭受了威胁。她分析,在合同签订这个关键时间点,原告出现受伤情况且有报警记录,很有可能是受到了胁迫才签订合同。这一发现为后续主张合同无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原告闫XX原本十分焦虑,看到杨蕾律师如此细致地调查,逐渐对案件有了信心。
关注合同主体资格
在此之前,杨蕾律师主要集中精力寻找胁迫证据,但发现仅靠这一点可能不足以完全让合同无效。她开始重新审视合同本身,逐页比对合同条款和相关当事人信息。她发现尹XX、徐X、徐X均非案涉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一般要求购买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杨蕾律师意识到这是一个关键细节,她进一步查找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她向法院阐述,合同主体不适格,违反了法律规定,合同应属无效。被告律师在杨蕾律师出示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后,开始沉默。
推动案件走向胜利
在庭审中,杨蕾律师将胁迫证据和合同主体资格问题清晰地呈现给法官。对于胁迫证据,她通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形成证据链,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对于合同主体问题,她引用法律条文和类案裁判结果进行说明。最终,法院采纳了杨蕾律师的观点,确认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徐X向闫XX返还房屋,闫XX向尹XX返还购房款35万元,闫XX赔偿徐X装修损失24,451.5元,驳回原被告其他请求,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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