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资料都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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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大家应该都能够知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需要提供一定的手续,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资料都包括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具体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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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能够知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会需要提供一定的手续,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资料都包括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具体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

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之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15日内办理完其它有关手续。

2、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应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的,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因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方可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已再就业的,其档案应转入新用人单位;未再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其档案移交当地指定的部门。逾期不移交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

4、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因其本人拒绝签字而失去效力,用人单位在办理手续时应以书面注明存入档案。

5、用人单位对违纪人员开除、除名处理的同时,须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否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视为无效。

6、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阅读过本篇文章之后,我们就能够了解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相关事宜,同时我们也就能够知道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我们应该要注意哪些详细的措施和内容,因为这也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资料就是以上文章中解答这一类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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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 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 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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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漏的资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合同不能漏的资料有哪些 第 一、设计图纸 要注意的是,一个完成的装修设计方案,首先要确保设计图纸是齐全的,这里面包括房间的平面图,一些必要的立面图、天花图、水电图以现场制作的家具图等,这里面所指的的必要是指有设计的部位就需要设计师给消费者提供设计图纸,而不需要设计的部位可以不需要提供相关图纸。 除此之外要注意图纸的几大因素,包括尺寸、比例、选用的材料以及简单的工艺做法,如果其中有缺失项应该要求设计师补齐。 第 二、审查工程预算 审查工程预算是非常必要的,这关系着后期的费用问题,要看是否已经按照约定做好,如果有缺项漏项的情况,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补齐。 第 三、材料表 要着重注意检查甲乙双方的材料提供一览表,仔细核对表中的材料、种类、数量、参考价格、送达时间、验收人等信息,应该是十分明确的,不能模糊不清。 第 四、施工工艺说明 装修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着家庭装修的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在合同说明中应该占有重要的位置,不能出现重视材料忽视工艺的情况。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前就应该要求对方准备好所有的资料,不能等开工后再补齐,避免发现问题已经为时已晚了。 第 五、看懂合同内容 看懂合同上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避免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坑到你,如果不了解合同内容就签字的话,可能会留下不必要的隐患,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先拿回家仔细看一遍,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跟装修公司签合同。 应该额外注意的是,所有的装修合同几乎是大同小异,如果你要签的家装合同是生面孔的话,那么就难保里面不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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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除名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房产析产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房屋析产协议书范本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房产证除名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 (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 房产析产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房屋析产协议书范本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判决的需提交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 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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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包括什么资料
法律上劳动合同解除资料有自己的档案以及社会保险的资料,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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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入职材料都包括什么东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
1、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双面复印)4份;
2、户口本或户籍登记卡,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3、提供中国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卡号(或帐号)并签名;
4、无社保卡的需提交社保照相回执和20元办卡费用(代社保局收);有社保卡的提供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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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体检证明原件(体检日期须在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限内的健康证原件;
8、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原件;
9、原单位离职证明;
10、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收集相关文件
身份证是用以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凭证,其复印件是就业必不可少的证件之一。另外部分企业较特殊,也要求员工提供学历毕业证/健康证等复印件。
2、工作证件办理
工作证件(工牌)是作为公司人员的凭证之一。一般工牌分为:临时工牌、上岗证、正式工牌等。工牌包括的内容一般有:公司logo、公司名称、行政盖章(多数盖在员工照片上)、员工姓名/职位/工号等。
3、员工手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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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各种可能性发生的危及生命的情况以及一般应对/逃生方法。例如“各种紧急电话号码” “灭火器如何使用” “公司逃生路线平面图”等。熟知安全手册有利于防患于未然。
5、签录保密/其他协议
保密协议是受雇方工作上涉及到雇方机密的,要保证不外漏相关事宜,否则对雇方造成利益损害的,受雇方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个别企业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签写其他协议书/承诺书。
6、办公环境引导与储物柜等安排
新员工到达新的工作环境,对公司事物、事务、人员都是陌生的。人事有必要引领其认识认知内部人际。另外,个人办公位置与个人物品储存处等安排也是需要用心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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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资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认定书资料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资料有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
5、由于机动车引事故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7、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宣告死亡的结论;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包括工资条、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或工卡、单位出入证、单位同事的证明等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六、受伤害职工就医医院出具的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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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鉴定都包括哪些材料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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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原告是法人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状共提供三份,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经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告)、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要求确认他人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证据材料。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按照管辖协议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三)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四)离婚案件,需提交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交出生证或户口证明。属事实婚姻的,需提交住所地基层组织的证明。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中否破裂的证据;
(五)合同类案件,需提交合同书及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六)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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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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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报案材料包含哪些内容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是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具体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也即利用本人在职务上直接处理某项事务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大量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 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 二,是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才构成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论处。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各种巧妙手法掩盖其真实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须深人地加以分析判断。如在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论处。对于这种案件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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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都包括什么材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鉴定都包括什么材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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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病历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病历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
病历资料分为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两种类型: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 吊销其执业证书);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 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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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
[律师回复] 对于扫黑除恶包括哪些罪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包括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等多种罪名,具体的情节有:
1、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
3、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4、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
5、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6、由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7、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性质的帮派势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别除权的特征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别除权的特征有哪些
1,别除权以一般的担保物权为基础。
债权人依据“物权优于债权”法则所具有的优先受偿权,在债务人破产时,该优先受偿权仍为破产法所继续承认,即转变为别除权。可见,别除权并非破产法所创设的权利,而是破产法对民法上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与排他性的反映和复述。
2,别除权的标的物是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但该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别除权的标的物是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而非是笼统的破产人财产。别除权的标的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
3,别除权的基本权利的成立时间必须在破产宣告以前。
4,别除权发生作用时间必须在破产和解整顿程序结束之后。
由于别除权的保护本位乃立于债权人个体,而破产和解整顿程序的设置宗旨则顾及破产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整体利益,因而自然应以抑制别除权的行使作为解决途径。
5,别除权是依破产清算程序而行使的权利。
表现在别除权若不依期限申报则告失权,别除权的效力及其数额,必须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讨论决定,别除权的实现也离不开破产管理人的相关活动,别除权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向破产债权的转化等等。这些皆说明别除权必须按规定的破产程序进行,而不得仅依民商法所规定的民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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