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往往就购房问题频频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虽按期交了房却不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等情况。那么,在法律上,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违约呢?这个时候开发商又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呢?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办理房产证是否属于违约
商品房出卖人不办理房产证要承担违约责任不办理房产证要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办证行为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标准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应当注意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解决逾期办证问题,通常有四种途径: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但是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
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只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裁决。
二、不办房产证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办房产证一般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对购房者而言,及时办理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房产证一日没办,该房屋就存在一日的风险。而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当然作为购房者也是可以自己亲自办理房产证。在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之前有约定的话,那此时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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