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08人
专家导读 据小编的考证,最近有许多人对于房产证有一些疑问,尤其对于土地使用权方面的,那么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土地证是跟着房产证一起的,也就是二者是共同存在的,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

据小编的考证,最近有许多人对于房产证有一些疑问,尤其对于土地使用权方面的,那么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土地证是跟着房产证一起的,也就是二者是共同存在的,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土地证跟着房产证走,房产证是共有,那么土地证也是共有的。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土地使用权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本篇文章也就是在讲述关于土地使用权续期的相关基本内容,更多的小编也是想让我提醒读者,在对于房产证相关的法律了解之后,我们还应该了解,对于房产证有关的土地使用权证,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内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60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5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共用土地使用权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有什么区别?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主要是在共有和共用上面。共用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使用,只有使用权。共有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拥有,是有所有权的。因此,共有土地使用者对该土地享有更多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的土地证上只有共有使用权和独立面积,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你的120指的是建筑面积 还是什么面积 如果是建筑面积 出去公摊后 就没有120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1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共有土地使用者怎么区分?
新中国建设以后,中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制,农村的土地大多是集体所有,所以农村的土地是有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那么该如何区分农村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与共有土地使用者呢?以下是概念的比较与区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
意义不同:土地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土地共用:国土资源部2007年底出台的《土地登记办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权单独评估办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单独评估办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等。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如果想以此投资入股企业,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价值评估,这样才能确定出资额和比例。用市场法评估的话,就参考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并作出修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共用土地使用者与共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共用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使用,只有使用权。共有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拥有,是有听有权的。宗地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间分摊共有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整宗用地面积的分摊来确保每个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公司有人最近想要进行法律考试,想请问什么是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按份共有使用权面积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共有使用权面积是由小区业主集体共同使用的,你作为该集体中的一员,也有权共同使用,简单理解就公摊面积。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多层住宅的各业主对本栋楼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按份共有的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即指本土地使用权属按份共有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依本业主房产建筑面积占整栋楼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
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你的房子所支撑的土地,也是使用权完全属于你的土地面积,也叫独占面积。
举个例子:一栋房子占地200平方米,5层楼一个单元共10户,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那么一户分摊土地面积按份共有土地使用权即分摊面积为20平方米。独用面积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单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如果本宗地属按份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就没有独用使用权面积。《物权法》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国有企业能够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或者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就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财产减少了。 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我的土地证中怎么只有共用使用权面积,独立面积和公摊面积都没写啊,我们的楼共7层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你的120指的是建筑面积 还是什么面积 如果是建筑面积 出去公摊后 就没有120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交易 > 房产证 > 房产证共有土地使用权能够独有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