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小孩怎么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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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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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孩子的抚养权基本上归属母亲所有,除非母亲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不愿意抚养,则由父亲抚养。离婚在幼儿很小的时候,这是对于孩子最大的伤害,孩子缺乏一方的亲情,在性格上有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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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小孩怎么分配?

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双方的共同所有物都要进行分割,债务也不例外。如果当事人对于协议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进行上诉解决,从而财产等判决会根据法官的决定进行重新分配。离婚案件最大的争议就是财产的分配,男方因为财产是自己所赚,内心存在较大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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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孩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有小孩离婚房子的分配需要看房屋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不属于则原则上并不需要分割,如果经过析产后发现属于共同财产,则可以协商确定具体谁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是否有小孩,与房屋的分割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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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一个朋友才四十多岁,她的丈夫就生病走了,留下她和两个上初中的孩子,请问配偶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怎么分配,谢谢
[律师回复]
首先,确定遗产的范围。
1、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生前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1、《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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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要将婚后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那么在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时也是会根据男女平均分配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方式分配,如果说在婚后生育了子女也是要将抚养权进行分配,抚养权会根据子女的意愿以及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去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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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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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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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分配应该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应当如何处理和分配 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对于遗产的处理应按照遗产分配原则,即: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一)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有关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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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小孩都要分配吗?
1、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2、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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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丧葬费由谁支配,由谁支配?
[律师回复] 公司或者社保局进行支付。丧葬费是指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工作中死亡,其家属为了处理死者后事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花费、购买普通骨灰盒、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抬丧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按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意几点:
1、丧葬费按定额化计算赔偿,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收入、身份等。
2、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计算标准。
3、计算六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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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小孩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之后关于房子的分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若是房子在婚前购买,那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之后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在婚后购买,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需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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