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是什么?
1、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建成区内所有集体土地;养马岛办事处的所有行政村;宁海街道办事处的所有行政村;文化街道办事处除高格庄、永安庄、义和夼、嵎峡河、顾家庄、阎家疃以外的其它行政村;鱼鸟河街道办事处的北官庄东、北官庄西、南官庄东、南官庄西、七里店、姜村、小埠子、于家庄村、直格庄村、张家村、北留德庄村;武宁街道办事处的常留庄村、南塂村、上武宁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2000元/亩;基本农田:74400元/亩;建设用地:62000元/亩;未利用地:49600元/亩。
2、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文化街道办事处的高格庄、永安庄、义和夼、嵎峡河、顾家庄、阎家疃;鱼鸟河街道办事处除北官庄东、北官庄西、南官庄东、南官庄西、七里店、姜村、小埠子、于家庄村、直格庄村、张家村、北留德庄村以外的其它行政村;武宁街道办事处除常留庄村、南塂村、上武宁村以外的其它行政村; 大窑街道办事处、姜格庄街道办事处、高陵镇、龙泉镇、玉林店镇、观水镇、王格庄镇、水道镇和莒格庄镇的所有行政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7000元/亩;基本农田:68400元/亩;建设用地:57000元/亩;未利用地:456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发放?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山东烟台的占地面积是非常大的,因为无法确认在烟台征收的土地的具体位置,所以提供的征地补偿的新标准的内容只是做参考而已。而且这只是有关部门单纯的出台的土地补偿费,那在政府,征地的过程当中地上的这些附着物,包括种植物,房屋,安置费等补偿标准这都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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