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使出了一记“狠招”。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向原告展示“xx可落户可读书”的广告,并承诺购房就能落户海南、子女能上北师大万宁实验学校。原告基于此宣传,先后支付了45万元房款并签订了《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然而,签订合同时,被告销售人员未详细阐述合同条款,让原告迅速签字,合同中还存在大量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而且,被告宣称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登记面积严重不符,将公共部分面积也纳入其中。更糟糕的是,2025年X月XX日,万宁市人民法院作出查封决定,案外人将本案涉房屋在内的多套房屋查封三年,这使得被告交付房屋、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履行不能,让原告陷入了极大的程序劣势。
朱晨阳律师接手此案后,转换了赛道。他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指出被告虚假宣传的行为系使用欺诈手段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原告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依据双方签订的《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四条第5款,被告将本属于共有建筑面积的卫生间、走廊等部分一同销售给原告,既违法又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而法院对房屋的查封直接导致被告无法履行合同。
在庭审中,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以及合同是否应解除。朱晨阳律师运用他擅长的精准分析案件关键的能力,当场瓦解了对方的论证。他详细阐述了被告虚假宣传的事实,以及合同中霸王条款和房屋面积问题对原告权益的损害。面对朱律师的有力论证,被告方代理人显得十分被动,在回应时言辞闪烁,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
最终,对方同意向原告退还房款,且履行完毕。不过,虽然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但这类开发商虚假宣传的现象暴露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制度性困境。朱晨阳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但类似的问题可能还会存在。他提醒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更加谨慎,仔细审查合同条款,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同时,他也表示将继续关注此类案件,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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