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在2023年3月1日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500元。3月4日,她被派到第三人处工作。4月2X日,XX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之后就没再去上班。她觉得公司没给签合同、没交社保,还不配合办工伤保险,就申请了仲裁。一开始,XX觉得自己有理,觉得要回赔偿是板上钉钉的事。
仲裁时,公司拿出劳动合同,坚称双方签了合同,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必要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也不归仲裁管。第三人也说XX不是他们员工,工资不是他们发的,社保问题得按合同和公司制度来。XX一下慌了神,看着公司的证据,心里又焦虑又绝望,不知道自己的诉求还能不能实现。
这时候,第三人委托了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的于欣律师。于欣从2023年开始执业,承办过400多起案子,在劳动纠纷领域挺有经验。
于欣仔细梳理案情,发现XX虽然出了交通事故,但在受伤前确实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个细节很关键,能证明公司和XX之间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为后续的裁决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了固定证据,于欣收集了XX的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工资发放记录能证明公司给XX发过工资,劳动合同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庭审中,于欣据理力争,指出XX和公司签了合同,就不能要双倍工资,社保补缴也不属于仲裁范围。最终,仲裁委裁决XX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驳回了她的其他仲裁请求。听到结果,XX原本紧张的心慢慢释然了,虽然没拿到双倍工资和社保补缴,但劳动关系得到了确认。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入职时要仔细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遇到劳动纠纷,要及时收集工资记录等证据。
第三,社保补缴问题找社保行政部门,别在仲裁里提。
这个案子里,于欣律师抓住了XX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的关键细节,帮第三人成功应对仲裁,不愧是新疆陆君律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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