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番禺区梁广宇律师代理的一起环卫车司机工伤赔偿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劳动争议案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系劳动纠纷领域常见纠纷,涉及工伤保险待遇和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支付等核心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本案中,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事项存在争议。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被申请人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且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经依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庭审,亦未提交书面答辩及证据材料。争议焦点集中在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是否应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以及是否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方面。
接受委托后,番禺区梁广宇律师结合自身9年执业经验,指导申请人梳理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关键证据,明确仲裁请求。在仲裁审理过程中,梁律师围绕案件事实,结合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招商银行户口历史交易明细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等证据,主张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被申请人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针对工伤保险待遇,梁律师指出被申请人虽已缴纳社保,但需协助申请人申领基金支付部分;针对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梁律师强调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的违法性,要求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采纳了番禺区梁广宇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被申请人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支付申请人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6月1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支付申请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本案为终局裁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该案的办结,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扰,也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在遇到劳动纠纷类型案件时,应及时留存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据,主动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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