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00人
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是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如何认定?

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如何认定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二、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

1、公民

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应排除在外,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或家庭作为经营主体的,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以公民或个人进行定性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结果都最后归结为自然人来承担。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也认定为公民或者个人性质进行处罚,而不应当将其定性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个人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合伙企业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并定性为公民或个人性质。

5、企业法人分公司

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等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还是有责任能力的,只是不象法人那样具有完全独立的责任能力,而只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一般以法律规定或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责任能力。因此,具有营业执照、能够相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对象,如其实施了行政违法责任,可以由其独立承当行为责任。

6、企业法人子公司

企业设立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应当依法独立承担行政责任,不能将子公司违法的责任由设立它的母公司来承担。

7、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相对独立性的分支机构;二是非独立性分支机构。这种独立性与非独立性分类是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来划分的。对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该分支机构。对于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

行政处罚的主体有着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问题,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自己可以对主体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行政处罚对于有关的责任人的确定有着一定的法律约束。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如何认定?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行政处罚主体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主体的认定标准是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处罚权,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也可以委托相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但是,受委托的组织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具有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受委托的组织是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等。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行政处罚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公民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应排除在外,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以其个人或家庭作为经营主体的,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以公民或个人进行定性处罚。
3、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所有经营活动的结果都最后归结为自然人来承担。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独资企业也认定为公民或者个人性质进行处罚,而不应当将其定性为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因此,在行政处罚中应当将个人合伙企业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并定性为公民或个人性质。
5、企业法人分公司公司可以成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等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它还是有责任能力的,只是不象法人那样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而只是具有相对的一般以法律规定或法人授权范围内的责任能力。因此,具有营业执照、能够相对承担法律责任的分公司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责任对象,如其实施了行政违法责任,可以由其承当行为责任。
6、企业法人子公司企业设立的子公司是的法人,子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不能将子公司违法的责任由设立它的母公司来承担。
7、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为两类:一是相对性的分支机构;二是非性分支机构。这种性与非性分类是以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来划分的。对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该分支机构。对于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如有受行政处罚的情形,被处罚对象应为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综上所述,工商部门在执法办案中,办案人员应全面收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认真审核其行政法律地位,才能准确地确定行政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9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执行主体是谁?
行政处罚的执行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还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不同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机关还有两者的目的也是不同的。
10w+浏览
行政类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是卫生局的,叔叔他们现在在做一个关于行政处罚的主体认定,叔叔叫我了解一下卫生行政处罚主体认定是什么,谢谢。
[律师回复] 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问题分析
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对处罚的成立至关重要, 在有些情 况下, 当事人情况复杂较难认定。 本文论证了认定当事人的一般原则, 并就个体工商户、单位内部机构、个人合伙、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 撤销后实施处罚时当事人的认定作了探讨。
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而正确认定卫 生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法律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卫生行政处罚的合法 性。在很多执法实践中,违法行为人比较复杂,为正确认定行政处罚 的当事人带来困难, 本文试着就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问题谈 谈自己的看法。
卫生行政处罚当事人是指因实施了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而被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可见,行政处罚当 事人共有三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办案实践中,认定当事 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 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 为, 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行政法调整的生产与生活的社会关系与社会 秩序, 实践中这方面比较容易认定, 一方面是看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即其行为对卫生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卫生行政法律确立的秩 序造成了损害; 另一方面就是其行为的违法性, 即违反了卫生行政法 律、法规或规章。
行政主体怎样适用行政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行政主体怎样适用行政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行为人。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另外,还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仅仅是一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目的。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行政相对方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救济原则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行政确认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确认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其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以及正规授权的组织,其他的主体均视为无效。
10w+浏览
行政类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前两年自己开了一个固定的店的,最近因为一些原因受到了处分,个体如何网上行政处罚,主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同一处罚相对人有不同的列明方法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在认定上有争议。
环境行政处罚进入诉讼程序,起诉主体是否适格显得十分重要。正确认定相对人的主体资格,不仅是环保部门合法行使行政职责的前提和正确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的基础,同时也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目前,《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规定了公民、合伙企业、其他合伙组织、农村土地承包人、不具备资格的其他组织等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明确赋予这些个人(组织)诉讼主体资格,对个体工商户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关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问题,1986年颁布实施的《民法通则》将其与户及一同规定在公民(自然人)一章中,显然是将个体工商户视为公民(自然人)来管理的,且法律未规定个体工商户必须要起字号,也即是未赋予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主体资格。因此,在民事诉讼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及个体工商户向法院起诉应当以个体名义进行,仅以其字号起诉是无法律依据的。同时,《解释》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据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由此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具备正当主体资格,字号只是其对外的一种称谓而已,并不是适格主体。
在当前行政法律制度体系下,环保部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时应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将业主列为相对人,有字号的注明其字号,无字号的直接列明业主即可。(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环保局)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行政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诉讼主体如何认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凡是行政主体都有行政处罚权吗
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都具有行政处罚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像工商局、税务局、卫生部,国土资源局等相关行政主体就具有行政处罚权,除了行政主体之外,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一些组织也具有行政处罚权。
10w+浏览
行政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行政主体如何认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