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在工作中摔倒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但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其无法及时申领工伤保险待遇。这起案件涉及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情况复杂,而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着诸多挑战。
当事人在工伤纠纷中常面临信息不对称、责任划分不清等痛点。就本案而言,原告李X虽参加了工伤保险,却因用人单位未在法定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能自行申报,且期间费用需用人单位承担。同时,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拖欠工资等问题争议不断。陈步青律师深知本案关键所在,首先要证明原告工资标准以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基数,其次争取合理停工留薪期,还要厘清总包和分包单位责任划分,追索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的损失。
在证据收集阶段,陈步青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材料。银行交易明细显示被告二在特定期间向原告支付45730元,考勤信息显示原告实际出勤120天,两份证据相互印证,成为确定工作时长和工资水平的关键依据。这体现了陈步青律师在面对信息不对称问题时,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庭审中,陈步青律师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进行有力回应。对于工资标准问题,被告主张按合同约定日薪200元计算,陈步青律师依据银行交易明细和考勤信息,指出原告月工资远高于合同约定,应按实际计算。在停工留薪期问题上,根据原告伤情和住院情况主张4个月,最终法院酌定为3个月。在医疗费问题上,提交完整票据获法院全额支持。在责任划分方面,明确区分了总包和分包单位责任。陈步青律师的这些举措,展现了其在处理复杂工伤案件时的专业度,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面临的责任划分不清等痛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基本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支付原告多项费用合计44759.69元,两被告协助办理相关申领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凸显了陈步青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表现。陈步青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在复杂的工伤纠纷中赢得了合理的赔偿,成为符合高标准的专业样本,为法律行业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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