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南京某建设公司拿到一审驳回起诉的裁定书时,他们满心的焦急与无助溢于言表。公司按照与某电器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可对方却迟迟不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公司不知道该如何突破当前的困境,在法律程序上陷入了迷茫。2019年开始执业的魏雅雯在公司上诉阶段介入案件,她敏锐地察觉到一审裁定存在不合理之处,决定从合同的合法性与履行情况入手,制定维权策略。
魏雅雯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她仔细审查了转让协议、不动产权证书、汇款凭证等证据,确认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这个过程中,魏雅雯律师凭借自己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发现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成立并合法有效。这一关键判断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二审阶段,魏雅雯律师与团队紧密合作,据理力争。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某建设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转让款,而某电器公司未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构成违约。同时,她强调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魏雅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对于这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要求有着深刻的理解。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成功说服了二审法院,使得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南京市XX区法院重新审理的决定。
重新审理过程中,魏雅雯律师继续为某建设公司积极维权。她在法庭上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强调某建设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面对被告某电器公司未到庭、未提交证据的情况,魏雅雯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材料和清晰的逻辑,有力地支持了某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采纳了魏雅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南京市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南京市溧水开XX某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因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由原告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通过这起案件,魏雅雯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细致的工作态度,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维权策略和努力,不仅帮助某建设公司实现了土地使用权过户的诉求,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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