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力安装工程保质期有多久?
一、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行使工程发包权,建筑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
(二)依法对材料设备进行招标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三)提供原始资料的责任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四)不得干预投标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在这里,承包方主要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招标投标法》 从规范投标人竟标行为的角度,在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竟标”。建设单位迫使施工单位实施违法的建设行为自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建设单位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五)送审施工圆的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圆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来经审查批佳的,不得使用。
(六)委托监理的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监理.
(七)确保提供的物资符合要求的责任
按照會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如果建设单位摄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会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属于速的行为,应当向施工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这些货物。
(八)不得擅自改变主体
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
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
(九)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 ,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该茶例第16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新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在工程实践中,部分建设单位忽视竣工验收的重要性,来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會格,即将工程提前交付使用。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并会在发承包双方之间就质责任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筒16条筒3款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會格的 ,方可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承担法律责任:
1,来组织竣工验收,擅会交付使用的
2,验收不會格,擅目交付使用的:
3.对不會格的建设工慢按照會格工慢验收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緙规定,建设工程来经竣工验收, 发包人擅商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會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子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會理使用寿命内对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最低保修期限是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十)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任
建设单位还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电力安装工程的保质期一般是两年,但也要根据实际以及所签的工程而定,有些质保半年,有些质保一年,有些质保两年不等。只要是在南网管辖下:1年。 (产品和施工都是)就算有什么合同,业内都是1年(从验收或投产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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