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可以休多长病假?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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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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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怀孕最长是可以休24个月的病假的,但这样的情况不可能发生在孕妇身上,因为可以请24个月病假的是该怀孕的女职工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有20年以上了。而且,女性在怀孕的情况下可以正常的休产假,没病装病的想要休病假的,公司可以开除这样的怀孕职工。
员工怀孕可以休多长病假?

一、员工怀孕可以休多长病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二、怀孕女员工总是请病假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女职工保胎假,有医生证明的,可以请病假

怀孕不能作为直接休病假的理由、且怀孕也并非绝对保护伞,若女职工未有相关医院证明擅自休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将该行为

视为旷工行为,超过一定天数,可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旷工期间可不支付工资。怀孕并不能成为违纪行为的保护伞,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女职工“三期”内同样可以被解雇。

三、医生开病假条总体原则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发放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的职权。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建议书,同时在病历(含门诊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建议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3、各专科医生(除急诊值班医生外)不得签发非本专科的病假建议书。签发病假建议书日期必须与诊治日期相一致。凡是提前开具或日期推后2天以上者,视为无效病假建议书(或病情介绍书)。

4、一般门诊病人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门诊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5、一般住院病人出院后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续假时间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住院特殊病人休假详见附件。

6、住院病人出院后,对患有短期内难以康复的较严重的疾病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内必须科主任审核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须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需陪护者,可注明需陪护天数,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

请病假的时间长短跟怀没怀孕没有任何的关系,至于说可以休多长时间的病假,这都是根据主治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为准的,法律上规定的病假时间的长短只是保障了职工合法的医疗期。像这种状况是有些女性职工成知道自己怀孕了,才刚开始怀孕不符合休产假的情况下就想休病假,没病装病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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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可以休多久病假
员工怀孕可以休的病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一般员工如果需要请病假,那么是需要医生出具相关的证明,因此需要多长的病假也是根据病情才能够确定的。但是员工享有休病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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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有病假可以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孕妇与胎儿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法律规定,怀孕期的妇女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那么在上海,处在怀孕期的女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该怎么计算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长病假,是有着现实的社会原因的。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里,女职工的生育年龄普遍较大,生育风险大城市的交通在上下班期间是十分拥挤的,人身安全风险时时刻刻存在着孕期从事的本职工作可能存在不利于胎儿健康发育成长的因素,如计算机辐射等,若从事部分体力劳动也存在风险。 而就企业来说,女职工的长期病假对生产经营活动、人工成本都存在直接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女职工从孕期的第一个月即休病假的情况。长病假员工长期不在岗,对于相关的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其岗位保留的时间约一年左右。因此对企业的人员调配、工作分配产生较大的困难。最让有些企业难以接受的是:试用期的女职工,在怀孕后立即提出休长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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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请病假了还能休年假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怀孕期请了3个多月的假,还能休本年的年假吗对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在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的人是不能享受本年的年休假的。这条规定的意义在于职工和雇佣单位人事管理权益之间是否平衡,也是避免雇佣单位负荷过大的人力资源成本的一项规章制度。还有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有两点,也是大家问的最多的两个问题,一是,应届毕业生刚参加工作能休年假吗而是工作十来年了,年假能有几天
首先,无论是否是同一单位,享受带薪年假最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在没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只有入职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其次,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中,工作累计已经满一年且未满十年的职工,年假5天;已经满十年但是不满20年的,年假休10天;满二十年的,年假休15天。由此可见,劳动者年假休息时间的长短因素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是相关的,即累计工作时间。这个累计工作时间并不是从劳动者在某一单位的工作时间,而是从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开始算起的。相关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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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病假可以休几个月
一般来说,孕妇怀孕和病假都是可以休三个月的,是不能超过医疗期的,否则如果无故休假且超出时间范围内的话单位是有权利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要休怀孕假和病假的话都是要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医院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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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员工要求休长期病假能休多久
怀孕员工要求休长期病假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具体要根据个人的实际身体情况以及工作性质,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着来,正常的产假是有明确规定的,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如果是遇到难产的情况可以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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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和我丈夫结婚之后怀孕了,我自己有工作单位,我向单位的上级直属领导请了假期,我向先详细的咨询一下啊怀孕期间生病请长假算工资都是具体咋计算的呢
[律师回复]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休长病假,是有着现实的社会原因的。在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里,女职工的生育年龄普遍较大,生育风险大;城市的交通在上下班期间是十分拥挤的,人身安全风险时时刻刻存在着;孕期从事的本职工作可能存在不利于胎儿健康发育成长的因素,如计算机辐射等,若从事部分体力劳动也存在风险。
而就企业来说,女职工的长期病假对生产经营活动、人工成本都存在直接的影响,特别是部分女职工从孕期的第一个月即休病假的情况。长病假员工长期不在岗,对于相关的工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其岗位保留的时间约一年左右。因此对企业的人员调配、工作分配产生较大的困难。最让有些企业难以接受的是:试用期的女职工,在怀孕后立即提出休长病假。
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休长病的情况,根据上海市的有关文件,主要有以下处理原则:
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通常为2周/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
2、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说明
1:总体上是在原有实得工资的基础上“折上加折”。
说明
2:“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是包含在职在岗期间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因休病假的职工未能正常参加工作,因此前述因生产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性收入是无法享受的,典型的示例如高温补贴。
3、在长病假六个月期满后,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病假待遇低的“两个保底”和病假待遇高的“一个封顶”,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个保底: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
第二个保底: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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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怀孕后一直休病假怎么办?
员工怀孕后一直休病假,如果超过医疗期还不能回来上班的,单位可以提前通知一个月通知,告诉其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没有通知就解除合同,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原来工资待遇,而病假医疗期内则拿到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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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孕妇是可以享受保胎假产前假的,也就是说不需要长期请病假
1、保胎假。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这个文件虽然当时针对的是国有企业,但是现在企业都在参照这一精神,对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胞胎休息的,可以请保胎假,保胎假按照病假待遇处理。
二、产前假。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12条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未请产前假的,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安排夜班,给予正常上班待遇。需要指出的是,请产前假的条件有三个,即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3、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作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此外,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晚育者产假可以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如上海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按照正常上班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不含补贴),社保当然也应该继续为员工缴纳,只要请假手续齐备,单位就不能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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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可以一直休病假吗?
应当根据身体状况,到医院开具相关证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产假按照正常上班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不含补贴),社保当然也应该继续为你缴纳,只要你证明你的请假手续齐备,单位就不能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你或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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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后反应挺能干挺强烈的,每天去上班都挺痛苦的工作也干不到心上,就想的跟单位请上一段时间的假期,对于假期工资我想咨询下怀孕请假按病假工资算吗?谢谢!
[律师回复]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都严格地规定了女职工享有生育产假的权利。除此之外,在上海,对女职工孕期的休假还有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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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都遵守并认同女职工的产假、产前检查假、产前假的相关规定。有部分企业还通过企业规章制度的形式提高了相关待遇。而目前关于孕妇的产前利益保障,有许多企业和员工遇到了一个难题:女职工在怀孕期间,长期休病假,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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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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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上是在原有实得工资的基础上“折上加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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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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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通常为2周/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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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保底: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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