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中,谁都不想遇到被单位解除合同的事儿,可这有时候又难以避免。当面临这种情况,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拿到补偿。其实,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需要给劳动者补偿的。了解这些情形,能让咱们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心里有底,知道自己的权益所在。接下来就详细说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哪些情形有补偿。
一、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比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和员工商量解除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单位就应该给员工相应补偿。补偿的标准通常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员工生病,医疗期结束后身体状况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单位也没有其他合适岗位安排,此时单位解除合同就需要支付补偿。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像员工经过多次培训,工作表现还是达不到岗位要求,单位解除合同也得给补偿。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搬迁,员工无法随迁,双方又无法就新的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单位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补偿。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某企业因经营不善,需要裁员,符合上述条件,就应该给被裁员工相应补偿。
四、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维持原工资待遇续签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单位不用支付补偿;但如果单位降低工资待遇续签,员工不同意,单位就需要支付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到补偿金额的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时间是否合理等问题。要是在这些方面和单位产生了争议,处理起来可就有点麻烦了。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少走弯路,心里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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