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指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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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职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是一个月工资。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企业支付代通知金是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下进行的。

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指什么?

一、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对于代通知金的标准,法律并无社平工资3倍限制的规定。

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实务中俗称“代通知金”,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有些媒体把“代通知金”写成“待通知金”是不对的。

三、解除合同赔偿金和代通知金可否一并主张?

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这三种情形合法地辞退劳动者,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也就是说,代通知金适用的是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合法辞退劳动者的情况。而赔偿金适用的是单位的辞退被认定为违法的情况。

综上所述,出现法定情形,企业可以提起一个月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及时通知的,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就按照员工上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如果员工收入弹性比较大,应当按照过去一年的平均月工资执行。企业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只能要求赔偿金,而不再得到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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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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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二、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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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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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区别于一般的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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